法官:“恩。又多了一个疑点。没有找到凶器的话,审理起来就麻烦了。“
比基尼:”我又想起来了一些事。请问我可以说吗?“
狩魔:”是什么?住持。“
比基尼:”这个,大概是那样。“
法官:”完全不懂。“
比基尼:”大娘我........我知道的!小刀丢弃的地点!“
御剑:”什么?!“
狩魔:”这个,住持的这句话有重复的必要。“
御剑:(不可能!她究竟看到了什么?)
证词~~凶器的去向~~
比基尼:“大娘我在11点的时候目击凶案。马上想到报案,就向山门走去。那里地上有摩托车碾过的痕迹!步行到胧桥要15分钟,用那个的话5分钟也不用!大娘我昏倒的时候凶手不是可以乘机把凶器扔到吾童河吗?绫美的话就行,而且她也会驾驶摩托。”
法官:“恩!这回拜托别再记错了。”
比基尼:“啊大娘我腰不好,岁数也大了,那个要记错了也没办法。”
狩魔:“山门前有雪地摩托的车辙。请看照片。”
法官:“确实有。”
狩魔:“这个是从叶樱院门前开始的,一直延续到胧桥前面。”
得到“车辙的照片”
狩魔:“这个不是问题呢。吾童河流速高,冬天也不会结冰。是抛凶器的绝好地方。”
御剑:(把凶器扔到河里?)
质问第六句,出示“车辙的照片”
御剑:“这张照片确实显示得很清楚,案发当晚摩托车被使用过。”
狩魔:“你不得不承认啊。”
御剑:“但是为什么车辙只有一条呢?”
狩魔:“什么意思?”
御剑:“从叶樱院带出凶器,扔到河里再回去......那么应该有2条车辙才对!去桥那边的一条,和从桥回来的那条。“
比基尼:”啊是啊。“
狩魔:”啊你忘了一点。御剑怜侍。“
御剑:“什么?”
狩魔:“案发当晚下了雪。去桥那边的那条被雪淹了。这有什么矛盾呢?”
法官:“是啊。去的时候下了雪。回来的时候在雪地上留下了痕迹。“
狩魔:”怎么样御剑怜侍?“
选择2”有矛盾“
御剑:”朝向河那边的痕迹消失了.........狩魔检查官,那是不可能的。“
狩魔:”那就请说明吧。“
御剑:”没必要,证据已经说明了一切。“
出示”气象资料“
御剑:”证人,你目击事件的确切时间是?“
比基尼:”刚才说过了。11点左右。“
御剑:”那么也就是说丢凶器是那个之后的事?那么请看这份资料。当天吾童山的气象报告。“
法官:”气象报告?“
御剑:”从晚上7点下到10点15分。也就是说在证人目击案件的11点,雪已经停了。车辙不可能消失!”
(哗然)
法官:“肃静!公检方的意见是雪让车辙消失了。哇!!!!!“
狩魔:”现在总结还太早了!御剑怜侍!天气是无情的。而你依赖的是天气预报。“
法官:”这不是预报,是气象资料。“
狩魔:”但是别忘了,什么报导都会有误差,也许11点过后还在下雪呢。“
御剑:”什么?????!(确实有道理)“
法官:”必须有证据证明11点的时候叶樱院的雪已经停了。“
出示”现场照片“
御剑:”结果到最后,问题归结到被害者遇刺瞬间境内的下雪情况。“
狩魔:”是啊,那你立证啊。“
御剑:”很简单。想知道境内的情况的话,看照片就知道了。如你所见,地上都是雪,只有一个地方除外。”
狩魔:“恩?”
御剑:“被害者天流斋绘里守。为什么她的身上一点雪都没有?答案只有一个:她被害的时候雪已经停了。”
狩魔:“!”
御剑:“如果犯人行凶后将凶器扔到吾童河那这张照片的车辙,就应该有2条!”
狩魔:“啊!”
(哗然)
法官:“肃静.......哇!”
狩魔:“这,这究竟怎么回事?”
御剑:(实话说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整理一下应该是这样:某人乘摩托离开叶樱院。从车辙来看,目的地是胧桥。那个时候还在下雪。“
狩魔:”那是当然的,车辙已经消失了。“
御剑:”然后那个人返回了叶樱院。雪已经停了,所以留下了车辙。”
法官:“恩.........”
比基尼:“这个我总觉得很奇怪。”
狩魔:“住持,有什么奇怪的?”
比基尼:“摩托车的钥匙只有1把。”
狩魔:“拒我们所知,当天在被告房间里找到了。”
比基尼:“所以摩托车应该是绫美前往里院的时候用的。因为车不能过吊桥,所以她会停了车来里院吧。但是我在托付她以后回叶樱院的途中,并没有在桥旁看到什么。”
狩魔:“这个............一定是住持你看漏了。”
比基尼:”其实呢,大娘我回到叶樱院,在门口看到了那辆车,不会错,上面都是雪。“
(哗然)
法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御剑:”那为什么有人要用摩托车呢?不是被告前往里院的时候用的,在证人回去的时候,不可能在山门前,凶器也不可能在行凶后被丢弃。这辆车的车辙一定有2条。雪停后确实有人用它回了叶樱院。”
法官:“恩。这个证人就辛苦到这吧。“
比基尼:”大娘我还没把知道的全部说出来呢。“
法官:”还有目击摩托的证人吗?“
御剑:(....目击......)
法官:”当晚有散步的人吗?“
比基尼:”那是不可能的。那晚冻得耳朵都可以掉下来。没有哪个傻瓜会出去散步吧?”
法官:“恩!真遗憾没有。“
御剑:(等一下!这倒是提醒了我!冒着严寒在外面走的傻瓜嘛...........)”法官大人,我想到了一个人。“
狩魔:”目击摩托的人吗?“
御剑:”我不知道他看到没。但是问他可以知道2件事。“
法官:”什么?“
御剑:”第一,他看到了‘出乎意料的事’;还有拒我所知,当晚他在外面散步。“
出示”矢张政志”
法官:“就是这个青年?不太可靠啊看上去。”
御剑:“矢张政志。被害者天流斋的徒弟。”
法官:“被害者的......?有趣有趣。他为什么要在晚上散步呢?“
御剑:(如果说出那封信的话很快能解释清楚,但是这样对委托人不好。)“啊是这样,他是个艺术家,看雪不是能得到什么灵感吗?”
狩魔:“你说这个傻乎乎的人看到了什么?”
御剑:“我们还是听他说吧。”
法官:“紧急召唤那个青年!”
狩魔:“没办法啊。”
御剑:“他大概在这里旁听,召唤他不需要花时间。”
法官:”明白了。“
御剑:(矢张............昨天被你逃掉了,这回我一定把你楸出来!”
法官:“那么休息20分钟。公检方请带证人。“
2月9号上午11点15分地方法院第一被告等候室
绫美:”御剑先生,不知道说什么好。“
御剑:”绫美小姐,休息只有20分钟。你必须告诉我的是2件事。一是你那晚有没有去过里院?证人刚才说见过你。你,还有她其中一个作了伪证。”
绫美:“御剑先生。昨天我已经说了。案发时我在自己房间里。”
御剑:“好还有一点,你用过叶樱院的摩托吗?比基尼洗澡到目击案件的时间大约是10点30分到11点,只有你用了摩托吧?“
绫美:”钥匙只有1把。能开那个的只有我。”
御剑:“果然。为什么?你去胧桥有何用意?”
绫美:“对不起御剑先生。”
出现心灵枷锁
暂时无法解开
御剑:“绫美小姐,看着我说实话---你有没有杀天流斋?”
绫美:“我不可能杀任何人。”御剑:“好。你也知道我的任务就是找到真相。离我那么近,你应该也知道吧?“
同日上午11点36分地方法院第七法庭
法官:”那么审理继续。狩魔检查官,证人?“
狩魔:”休息时我把旁听席上那个行为不检的人带来了。“
御剑:”行为不检?“
狩魔:”似乎在钻心地写生。“
法官:”给被告画像是禁止的。“
狩魔:”他画的是魔鬼般拿着鞭子的女人。“
法官:”啊那不是........哇!!“
狩魔:”所以我把他拖出去了。天流斋麻纸守入庭!”
矢张:“555555555555”
狩魔:“首先你的画犯了侮辱法庭罪。”
矢张:“我犯了什么错?!”
狩魔:“竟敢拿了召唤书逃掉!”
矢张:“但是!我是在深山里修行的艺术家的料,没有绿色了,所以我去街上买。”
御剑:“矢张,这里不是没有画具店的吗?”
矢张:“知道!我从中学毕业的时候认为艺术是田园工作。”
法官:“田园工作?”
御剑:“也就是fieldwork.“
矢张:”是啊是啊,真不愧是朋友。“
御剑:(又开始不着边际了)
矢张:“所以我!和这场审判没有关系........哇!!!“
狩魔:”闭嘴!说点男人样的话。“
法官:”证人,连我也被连累了,都是你的错。快点做证词!“
矢张:”真是出乎意料啊.........“
证词~~案发当晚目击的~~
矢张:“那天晚上我在看星星,就在深山的小屋里。我在桥的周围徘徊不止,没有看到什么摩托车。当晚我在桥那谁也没碰见。”
矢张:”为什么不问我的职业和姓名呢?“
法官:”辩护律师,这个人为什么哭哭啼啼的?“
御剑:”最近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很多事,他一定迷惘地快忘了自己是谁了。“
矢张:”是啊所有的事件都和我有关,我真是太不幸了。”
法官:“那么开始详细问吧。”
质问第四句,出示“成步堂龙一”
御剑:“我不是不知道你不想迷失自己的心情。既然你不想那样,就少做和自己无关的事。”
矢张:“对不起.........”
御剑:“所以我明白你说自己感到迷失,步履维艰.......”
矢张:“御剑!你这是安慰我吗?”
御剑:“但是你看漏当晚的事情,我却不能原谅你!”
矢张:“55555555,完全是我的错吗?”
御剑:“听那个住持说,案发后他拜托了成步堂去报警,然后他就去那打公用电话了。那时侯他在胧桥上遇到了某某人......矢张政志,就是你!!”
矢张:“是啊是啊,就是我。“
法官:”恩???证人,你突然改名字没什么意义啊。还是由你自己引出的事啊。”
矢张:“啊!那我该怎么办?”
御剑:“矢张,该变的应该是你自身。尽你所能告诉我们当晚到底看到了什么?”
矢张:“......御剑........我打算重新做人了。大概是我的心理作用吧.......好!我做证!瞒不过你们啊。”
证词~~案发当晚目击的2~~
矢张:“我到小屋的时候已经9点了。所以10点半一到我就准备上床睡觉了。突然眼前闪过白光!我朝窗外看。呀!那不是胧桥吗?怎么烧起来了?还打起了雷。我马上赶去看。于是碰到了成步堂。”
法官:“哦那是看到了意外的事。”
狩魔:“然后那烧着的桥怎么样了?
矢张:”完全烧光了!然后成步堂就踩了那个掉下去了。“
狩魔:”什么?!”
御剑:“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感冒了。”
狩魔:“真是的一点没变,说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呢?”
法官:“那么辩护人开始询问吧。”
询问第四句
御剑:“‘马上’是指多久?”
矢张:“从打雷到桥着火大概有5分钟,我下意识地想‘赶紧去看看’,就爬起来冲了出去。”
狩魔:“那个小屋距桥有多远?”
矢张:“那个时候雪也停了。大概要5分钟吧。走走挺快活的。”
御剑:“那你看到的胧桥怎么了?”
矢张:”就像小时侯野营放的篝火吧,比喻得有些勉强。“
选择2”为什么不叫人?“
御剑:”矢张,我再问一句。“
矢张:”什么啊?冷冰冰地。“
御剑:”你为什么不叫人?“
矢张:”?“
御剑:”通常这种程度的火灾应该会去叫人吧。胧桥旁边也有电话。”
矢张:“这个.......我当然也是那么想的。”
法官:“那你不叫人的理由是什么?”
矢张:“理由?是啊是应该叫人的。“
证词追加
矢张:“到桥那1分钟也不要,路上碰到了成步堂。
质问这句,出示”气象资料“
御剑:”你自己就矛盾重重,难以理喻。“
矢张:”什么啊?把人家说得像外星人似的!“
御剑:”你的证词有致命矛盾。问题就出在‘时间’上。“
矢张:”我就是这种人。喜欢问诸如‘麻纸守君出发3分钟后我骑自行车追上,要多久才能追上啊?’的傻问题的人。“
御剑:”简单点说。你看到胧桥那有落雷,然后你马上赶到那。没错吧?“
矢张:”是啊,5分钟就够了。“
御剑:”这是当天的气象资料。落雷的时间是晚上10点45分小屋到胧桥的距离是5分钟。你说11点的时候你在桥处。“
矢张:”确实。成步堂就在那掉下去的。“
御剑:”11点是叶樱院发生命案的时间。成步堂他还在那。他怎么可能碰到矢张你!“
狩魔:”!“
矢张:”啊!我反对!“
法官:”怎么?“
矢张:”御剑,要我说几次?我不是矢张!我是麻纸守!哇!!!!!”
狩魔:“你不可能11点知道事情。住持发现的时候是11点。一定比你早得多吧?”
御剑:“很好狩魔冥。谁都不可能在11点得时候遇到成步堂。”
狩魔:“为什么?”
御剑:“气象报告说得很清楚,桥的燃烧时间是30分钟,也就是说至少要烧到11点15分。成步堂当晚并没有看到桥着火。他看到的是烧光后的桥。矢张!你到桥的时候是11点,成步堂到来是11点15分。你还准备对我们隐瞒什么吗?这个空白的15分钟!!“
矢张:”我决心重新做人.........是我的心理作用!”
狩魔:“和成步堂相见前有15分钟的空白。这不是大问题。”
矢张:“是啊不是大问题!“
御剑:”是吗?桥烧着了,旁边就有电话。即使那样你都不通报?为什么?“
法官:”你在看着桥燃烧吗?“
御剑:”问题就是桥烧光了这个人还在那,仍然不通报。这一定是有什么理由的!“
矢张:”御剑,你,终于要和我动真格的?“
御剑:”你果然一直没有认真啊。“
矢张:”好,那我说实话.......哇!“
狩魔:”有话快说。“
证词~~空白的15分钟~~
矢张:”我是天流斋!艺术家哟!我心血来潮就决定在那画画。就在桥那,我画得陶醉了。渐渐失去了知觉,就那样本子掉在了地上。等我醒来发现火熄了。然后成步堂那家伙就急匆匆地赶来。”
法官:“恩,艺术家的话那样也是常情吧。”
矢张:“是啊!为艺术什么都能牺牲。”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没有疑问吧?”
御剑:“错了法官大人,还有很大的疑问。为什么这些很平常的东西他要瞒到现在?辩护方一定要追究到底!”
矢张:“你会后悔哦御剑。”
询问第二句
御剑:“写生?是燃烧的桥?”
矢张:“当然只有磨罗磨罗啦。”
御剑:“磨罗磨罗是什么?”
矢张:“这只是我随口说的话。”
狩魔:“那么证人,把你那副蠢画作拿出来。”
矢张:”什么?不知道!“
法官:“最好快点拿出来。”
御剑:(看到这副画的瞬间,世界似乎就要完了)
选择2.“要求拿出画”
御剑:“矢张,那副画不能让我看看吗?”
矢张:“确实超出了我的想象。天流斋的处女作居然能画成那样。”
狩魔:“废话少说,快点拿出来!”
矢张:“好看好!这个就是天流斋麻纸守的世界!”(全场晕。)
法官:“.......请问这个就是所谓的胧桥吗?好大的吊桥啊。怎么样?狩魔检查官。”
狩魔:“啊我想....画得很好。”
矢张:“是吗是吗?为了画出漂亮的火焰可忙死我了。”
法官:“哦那样啊...........”
狩魔:“............”
御剑:(.........我吐。谁都没有勇气拿出这样的东西吧?这个UFO是什么?)”喂,矢张,这是
什么?上面飞的那个。“
矢张:”啊你发觉了吗?“
御剑:”你眨下眼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
矢张:”绫美!当然是绫美了!想画女孩子,正好画到了空中飞着的绫美。”
御剑:“矢张!是你认真回答的结果吗?”
矢张:“是的!”
御剑:“你当真那样看到的?看到在燃烧的桥上飞舞的被告的身影?“
矢张:”是啊所以我画了下来。我可是艺术家啊。“
狩魔:”!“
法官:”.........不可能!”
(哗然)+(鞭击)
法官:“.......哇!你作什么?”
狩魔:“这一定是噩梦!为了确认,所以我抽你。“
法官:”为什么不抽你自己呢!!总之本庭不能接受这样的事!人居然会飞!!“
矢张:”绫美飞得很高,距桥大约有10米。“
法官:”辩护人,你也安静地等待审判吧。“
御剑:”!我?“法官:”这个人是你的朋友吧?“
狩魔:”就是连带责任啊。御剑怜侍。“
得到”矢张的写生“
法官:”那么本庭允许辩护人继续询问。证人的胡言乱语你也有责任。“
证词追加
矢张:”就在矢张我全神贯注地看她写生的时候,绫美飞了出来。戴着白色的头巾!“(变为第三句)
质问这句,出示”绫美的头巾“
御剑:”矢张!案发当晚你看到了什么?这不关我的事。”
矢张:“你怎么能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我只是画了自己看到的东西。值个100元我就很满足了。“
御剑:”那么。只要说清楚一点就够了。桥上飞的这个人不是被告绫美!”
矢张:“什么?我不知道!”
狩魔:“凭什么说的那样武断?”
御剑:“矢张,从这张画来看,你看到的人,好象戴着头巾。”
矢张:“那当然!我的小屋离桥有些距离。看到那头巾就知道是绫美了。”
狩魔:“比辩护席的笨蛋还要蠢!”
御剑:“矢张,最好告诉你件事。案发当晚,绫美没有戴头巾。她把它送给了成步堂。难不成你画的人是成步堂?”
矢张:“啊?”
御剑:“怎么?好象明白了啊。”
矢张:“为什么?为什么绫美的围巾会在成步堂那?”
御剑:“.........”
矢张:“御剑!那家伙!卑鄙的成步堂!!!!!”
法官:“总之这个难以置信的画,就让它在垃圾箱里消失吧。”
矢张:“!”
狩魔:“怎么了?”
矢张:“我25年来我就等着这一天。被你叫声老大。”
法官:“什么?”
矢张:“我有决定性的猛料还没爆。”
御剑:“决定性的?”
狩魔:“猛料?”
矢张:“那个时候绫美从桥上飞过去。这个,我天流斋麻纸守可以证明的!!”
(哗然)法官:“本来你没有机会再讲的,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吧!只此一次。说这个画上的是被告,是这个噩梦般的东西的证据。“
证词~~绫美飞天的证据~~
矢张:”我走到桥附近的时候,她不在了。我担心她所以在附近找她。然后看到被半埋在雪地里的漂亮水晶!一定是绫美用头巾包着的,那晚拿着水晶的还会有别人吗?“
法官:”水晶?“
矢张:”就是这个,漂亮吗?是我的。“
狩魔:”这个水晶我好象在哪见过。”
矢张:“啊说起来就是在这找到的。”
御剑:“被雪埋起来是指?”
矢张:“我去桥那的时候已经雪停了。”
法官:“恩这个水晶加进证据。”
矢张:“是我的东西,所以呆会儿还给我。”
法官:“这个水晶有点模糊......怎么?上面有血迹!”
得到“水晶”
矢张:“喂!御剑!明天起改叫我政志大人!正着读倒着读都是’政志大人‘(日语读音问题,正读逆读都是’政志大人‘)“
御剑:(靠。你不是天流斋麻纸守吗?)
质问第五句,出示“绘里守老师的照片”
御剑:“矢张,当晚只有一个人丢失了水晶。”
矢张:“谁啊?马大哈!”
御剑:“就是天流斋绘里守,你的马大哈老师。”
狩魔:“你说是被害者?”
御剑:“这个是她的照片。杖的头部,有个和这个类似的水晶。”
矢张:“这不是我的照片吗?还给我!”
狩魔:“这种水晶哪都有吧?我头颈上也有。“
御剑:(完全不一样)”看这个,这个是现场发现的魔杖。“
法官:”啊,水晶没了!“
矢张:”啊?????哇!!!!!!!!!!!!!!!“
法官:”到底怎么回事?“
御剑:”即使那晚有人飞过桥,那个人也不是被告!因为被告没有戴头巾!那个在所谓着陆地点找到的也不是她的东西。“
法官:”那那个飞天的是?丢了水晶的被害者天流斋吗?”
狩魔:“笨蛋必然和笨蛋达成共识。人是不能飞的!”
矢张:“我确实看到了!!“
狩魔:”还有这个水晶.........很平常。“
御剑:”平常?“
狩魔:”想一想就明白了。天流斋当晚在自家房里。她没有去胧桥的理由。这个水晶和本案无关。就这样。“
御剑:“会同意你的只有那边那个得意洋洋的人吧?”
矢张:“说什么呐?为什么指着我?”
御剑:“被害者的水晶在现场被发现,决不不能认为和案件没关系!”
狩魔:“那个水晶,恐怕是案发后扔在现场的吧?”
法官:“案发后?”
狩魔:“上面留有血迹,不是可以很自然地认为是遇害后丢在那的吗?犯人为了分散注意力把水晶扔那;同样的理由画那些无聊的画!!!!!“
矢张:”...............恩?那么说我不是犯人吗?”
狩魔:“开开玩笑~~这个水晶是几时在桥边找到的?如果不能立证,就说明和案件无关。“
御剑:(确实那晚没有证明天流斋离开叶樱院的证据。但是如果这个水晶是在被害者生前掉在那的...........那一切就露端倪了!”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告诉我你对水晶的最后意见。如果证明和本案无关的话.....那么这个证人就浪费了极大的时间!”
选择1“可以立证”
御剑:(立证不是成步堂的拿手好戏吗?)“法官大人,我要立证。这个水晶与凶案有密切联系。”
法官:“什么?”
狩魔:“你的眼神,让我想到了成步堂。”
御剑:“那是当然的!”
法官:“那么请出示证据。”
出示“现场照片”
御剑:“这个水晶是被半埋在里面的吧?”
矢张:“是的。雪再停得晚些就要淹没了。
御剑:”够了矢张。这个证词很清楚地说明了一点。“
法官:”什么?“
御剑:”水晶掉落的时候还是下雪的。那么请看杀人现场。刚才说过了,被害者没有沾上雪。“
狩魔:”啊!“
御剑:”也就是说,水晶是案发前掉的。“
(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