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找第五章的攻略,首先声明在GBA版本中是没有第五章的内容的,只有在后来复刻的NDS版啊IOS手机版啊等版本中有才的,首先通关前四章就可以出现第五章内容了
第一日
雷雨加乌云笼罩着天空,将整个城市包裹成充满阴霾黑夜一般,闪电袭过,划破死寂的沉静。电闪雷鸣下,突现罪恶之影,高举那纠结着邪恶念头的凶刀,狠狠地扎了下去。治安的象征也在这一刻被打碎,正义也不过是一切暗战的掩物,地方权利的派系之争将一切矛盾捅破。那个眼熟的高贵的身影在疯狂地抽搐着,随着哀伤的乐曲渐进,消沉的逆转到了需要复苏的时刻了……
真宵离开事务所已经两个多月了,而我在这段时间内也没有再参与任何的法庭审判,虽然其间也接到不少的委托邀请,但毫无斗志的我全都没有去接受……直到那天,那个女孩的出现。
2月22日 上午10点2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我习惯性地来到了事务所,但自己还是很纳闷为什么我每天都要到这里来呢?明明自己已经没有心思去做任何事了,虽然每天都曾这样想过,但日子还是要这样继续下去。这时突然进来一位打扮时髦的女孩,与真宵很相像,但却不同于真宵的古板,对于这样的一位不速之客,我还是得习惯性地问问她是谁。
“我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你就是有名的辩护律师,绫里千寻吧!”这就是她的回答,我只能暂时以沉默来表示我的惊叹和无语,同时也算是一种回答。在沉默对峙后,她才意识到了我并不是她所要找的千寻老师,看来我自己的知名度似乎还并不太高,只得谦逊地向她自报我的家门和职业。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等等!你就是成步堂龙一大律师吗?那个接手御剑检察官杀人案的成步堂龙一吗!?”尽管我姓氏的发音和“原来如此”几个字很接近,但也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叫我了,看来她对我还是有印象的,上次接手御剑那案子果然为我扩大了知名度呢。来事务所找我的人无非都是想要委托辩护的,她也没有例外,但我意志已经消沉良久,也找不回以前在法庭上战斗的那种斗志了,所以还是只有一如既往地拒绝了她的来意并表示了我的歉意。但是看得出来她是确实有着急迫需要的,她一再向我强调和确认我的身份,是的,如她所说我是那个永远不败的无敌辩护律师,但是我真的不想再接受任何新的委托了……
“求求你了!剩下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啊!求你了,我真的很需要您的帮助啊!那、那可是我的姐姐啊!”她不停地甚至是用哀求的语气对我说,看着她那无助的眼神,以及她所谓的姐姐,那熟悉的感觉突然使我记忆的画面闪过,没错,这与千寻老师刚刚遇害时那个孤苦伶仃的真宵是那么的神似,看来我真的有必要去帮助她,我虽然不是什么仗义有为的人,但也绝对不是一个铁石心肠见死不救的人。我决定接受她的委托并唤醒我沉睡的逆转之力,让我那法庭战斗的意志复苏。
当她看到我终于愿意接受她的辩护请求后,激动地表示了谢意并且也高兴地作了自我介绍,她自称是科学搜查官宝月茜,让我叫她小茜就可以了,不过我对于她 “科学搜查官”的这个称号到是非常纳闷,这是一种新的职业吗?看来我得和她好好交谈一下并了解一些关于这次辩护委托的基本情况。
交谈
话题一 关于小茜
性格开朗活泼的小茜还只有16岁,和真宵一样的年龄,她其实是个学业还未完成的高中学生,但目标是将来毕业后能成为科学搜查官,这可是个她“发明”的全新职业,并且她也很自信自己的这职业将来一定会大受欢迎。(追加“科学搜查官”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本案
这次的案件是起凶杀,而嫌犯正是她的姐姐,也就是我这次工作的委托人,即本案的被告,她被控用凶器杀死本案的被害。小茜当然相信自己的姐姐是不会那样做的,所以为了帮她洗脱罪名而到这里来请求千寻老师出任辩护,或许她还不知道千寻老师已经过世了吧,不过从她的语气来判断,是她姐姐说的要是有法律上的问题就来这里找千寻,难道她们曾经认识?(追加与千寻的关系”的话题)
话题三 科学搜查官
对于科学搜查官,小茜的定义是用科学的方式去进行刑事搜查,虽然现在自己还只是名学生,但也会努力地朝这个目标奋斗,看来她是个狂热的科学至上的唯物主义者。她还说自己也正在研究一些新的用于案件侦查的科学方法,并会在合适的时候展示给我看。并且她还认为只要这个案子不超越科学的范畴,就坚信能还自己姐姐一个清白!看来她比真宵的自信心要强得多呢。
话题四 与千寻的关系
原来千寻老师是与小茜的姐姐曾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并比其晚几届的学生,而且她姐姐也叮嘱过她说当一旦有法律上的需要时就应该去请辩护律师绫里千寻,所以这也不难理解她刚才为什么会找到这里来了,不过之前小茜居然以为千寻老师是位男性这到是让我很汗颜。而我也本以为她们姐妹俩感情很好,没想到小茜却说她现在是很恨姐姐的,但她们的父母很早以前就已在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中去世了,恨归恨,但她姐姐毕竟是其现在唯一的亲人,所以为了救姐姐,她还是不惜一切地四处奔波寻求辩护。
在进行了以上交谈后我对于她们姐妹俩的基本情况有了个底,但显然还是不够的,因为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要了解作为被告的她姐姐的情况和这次案件相关的情况,所以就有必要前往拘留所与之见面会谈了。
QUOTE:
宝月茜(16岁)
目标是想要成为科学搜查官的活泼少女,其肩上横挎一小包,里面都装着她所买的用于其引以为豪的科学调查的化学药品,而且平时她也总喜欢随时拿着一个小本子把他人所说的话都记录下来,然后进行所谓的“科学分析”。她对于自己的姐姐宝月巴有着一种复杂的感情,尽管口头上是很恨姐姐,但内心还是非常关心并不余遗力地去关心姐姐,为了帮助姐姐辩护而委托了成步堂作为庭审的辩护律师。在这次案子中,她是致关重要的一位角色,并牵动着整个情节……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2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刚一来到拘留所,小茜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严肃了起来,而这里似乎也听到那位女性很不情愿地出来与我们见面的抱怨声,并责骂着警卫,那应该就是她姐姐吧,看来是个不简单的角色,不过显然她姐姐并不乐意见到任何人,用背身对着我们。
“你还好吧,姐姐”终归还是姐妹,小茜还是很关心地问她。
“真是可笑。我记得曾特别告诉过你的不要到这里来看我的吗,难道你没记性吗?”她姐姐回话的语气很冲啊……
“我当然并不想到这里来,你应该知道的?但是你的审判明天就要开始了,而你仍然还没有找到愿意接手你案子的辩护律师!” 小茜果然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她内心还是很在乎自己姐姐的。
“我打算明天独自一人去法庭就可以了,你并不需要为我去做什么。”看得出来她姐姐的自尊心是相当强的,不过她应该已经被妹妹刚才的话所感动了一下,因此终于转过身来说话“这位是,成步堂大律师?”
这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想到她居然会认识我,她说是千寻老师曾经向她提起过我,所以她也知道一些关于我的事情。不过更为出乎我意料并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她正是地方检察院的主席检察官宝月巴,到这里又让我联想起千寻老师和真宵她们俩姐妹了,这两对姐妹,不仅外形上接近,而且都还有一位是法律界人士,如此多的共同点和巧合更让我陷入回忆和沉思。这时还是小茜打断了我的思索并提醒我快与她姐姐也就是宝月巴大人交谈。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显然巴大人并不愿意请辩护律师,而且她似乎也没有打算要赢下这场审判,她很直接坦白的就说案子是自己做的,告诉我案发时间是昨天也即是2月21日下午的 5点15分,地点在地方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罪名是凶杀,并且在她部下的爱车中发现了尸体,而她还补充到说案发时是有目击证人亲眼看到她所犯下的“罪行”,因而自己当时也就被立即逮捕了。
话题二 关于被害者
宝月巴大人告诉我被害者是警察局的一名刑警,死因是胸部被刀刺伤最后由于失血过多而死亡了。她又再一次非常坦直地承认那刀是自己所刺,尽管被害者当时并没有立即死去,但那一刀却是致命。她还提醒我说因为死者是警察局的人,因此对于本案,警局是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他们会对此相当重视,并且为了维护警察局的威信他们还会不择手段地设法来达到使她被判有罪的这个目的。由此看来,案情比我原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
在这个话题里宝月巴大人详细地向我介绍了她的情况,作为地方检察院拥有最高权力的主席检察官的她,要负责和监督在本地所审判的全部案件,她必须得确保所有的检察官们都能很好地完成他们各自的工作,并且她还要管理整个检察院的大小事务,可以说是责任相当重大。但作为一名辩护律师的我之前居然还不认识她,简直是惭愧,不过没想到却能让之前一直保持着严肃态度的她也轻松地捂着嘴笑了起来。但我和小茜都注意到了她用来捂嘴的右手上所缠的绷带,巴大人解释说那是她在行凶时不小心也刺到了自己而造成的伤,看来她几乎是毫不避讳地认定自己就是凶手,要是委托人都这样了的话,我这个辩护律师还能怎么去辩护呢……,因此有必要换个轻松地话题或许才能知道更多案件背后的线索和真相。(追加“与千寻的关系”的话题)
话题四 与千寻的关系
宝月巴大人与千寻老师曾经同读于法科大学,不过她比千寻老师要高几个年级,当她已经三年级时,千寻老师才成为刚刚取得就读资格的特别听讲生。不过看得出来她很欣赏千寻老师那出类拔萃的能力,不过据说宝月巴大人可是当时学校里最为优秀的学生,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她后来能够成为本地的主席检察官了。但是她对于这次审判的辩护还是依然表示出消极的态度,她本人也并没有正式委托我为其担当辩护,甚至直接再度重复她自己已经承认了罪行,而且也断定对于辩护方来说这是一场根本就不可能取胜的审判。显然对于小茜来说她是最不喜欢看到这样的姐姐,因为她相信姐姐没有杀人,而且姐姐也是她唯一亲人,看着自己在为姐姐的辩护而努力但姐姐却消极地排斥,这让她很伤心。也许是被眼前妹妹的真情所触动,巴大人再次转过身去,并开始逐渐放弃自己的固执,她终于愿意正式委托我为她辩护,虽然提醒我不要漏到任何细微之处,但还是消极的表示胜算不大……
尽管宝月巴大人坚持承认是自己犯下的罪行,但这当中却还有一些不符合事实之处……,而每当我看到小茜那无助的眼神时,总能让我想起以前的真宵那同样的眼神。所以,无论如何,这案子我都决心要继续进行下去了……我一定能找到事情的真相!
接着回到了我的事务所,和小茜商量下一步的安排,我们有必要先到案发现场即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去进行调查。此外在这里小茜还提到说她姐姐以前并不是刚才那样子的,而是亲切温柔并受人尊敬的,不过因为某些事情的发生才改变了她的性格,当我问道究竟是发生过什么事情时,小茜欲言又止……
QUOTE:
宝月巴(29岁)
小茜的姐姐,本回案件的被告,其为地方检察院的主席检察官,不仅是御剑的上司,而且她学生时代也曾是绫里千寻的前辈学姐,她与千寻的外貌也极其相似。但这回却成为地方检察院地下停车场杀人案的嫌疑犯而被提审。原本其性格是非常亲切和善并受人喜欢的,但却因为某些事而性情大变,也使妹妹小茜开始记恨起自己来,自尊心极强的她起初也不愿意接受成步堂的辩护,但最后在小茜的打动下还是同意了委托辩护律师。她在案件中牵动着重多的要素,与很多人都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其中特别是两年前SL9号事件……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2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来到罪案发生现场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没想到我第一次来检察院竟然是以这样的形式,另外这里似乎还有警察局的人在进行着搜查工作,不过小茜却大大咧咧地对他们打招呼进行问候,这真是个找死的行为,明知道我们作为辩护方来讲,到这里的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显然是不会被他们所欢迎的,所以我特别地叮嘱她我们在这里不要太过招摇。
但为时以晚,刚才小茜的问候已经吸引了一位打扮怪异、貌似美国西部荒野上骑士警长的人朝我们走过来,并说着一些抽象的让人非常难懂的话,不过我弄明白的一点是他称呼我为“牛仔”,而叫小茜是“小牛犊”,让我诧异的是,从小茜的反应上来看,似乎他们是认识的,她称他为“罪门”,这真像是个美国人的名字啊。看得出来这位罪门是负责这里搜查工作的人,他虽然把寻找证据比作是在美国西部的金矿中淘金,但大意还是警告我们不要接近现场并让我们赶快离开,否则就会……
在他转身离开后我们当然还是很知趣地就暂时呆在原地准备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再找机会深入调查。这里地下停车场的调查场景分为两个部分,左边是入口的外侧,现在我们只方便于在此处活动,而右边则是案发现场的地点,那里有罪门和不少警局的人在,所以暂时不敢去接近。
调查
调查左边地上的钱夹
在左边地上发现钱夹,当我正白痴得准备将其上交给警方时,聪明的小茜制止了我,并告诉我搜查的基础常识是:任何在犯罪现场发现的东西都是证据,都应该收集起来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或许还能发现更多更重要的线索。而且小茜还将教我其科学搜查方法中进一步调查证据的“3D证物调查”。
QUOTE:
科学搜查之一——3D证物调查
这是对现有证据进行二次调查的方法,也是分析数据的详细方法,利用3D来全方位的调查证据,寻找新线索和新信息,但前提是其已经是入手法庭记录中的证物。在下方屏幕进行证据调查,最左边的滚动条是缩放功能,最大可放大至四倍,下方的标度尺为纵向翻转,即可围绕垂直轴来进行360度的旋转,右方的标度尺为横向翻转,围绕水平轴来进行360度的旋转。这三项功能的配合即可进行放大、缩小和任意角度全方位地来分析调查证物,同样的,当坐标移动到证物能够调查的部分上后,在右下角会出现“调查”的选项,确定进行调查后就会有新的信息或线索的出现。例如在这里当把坐标移动到钱夹的按钮上后,再进行调查即可打开钱夹,并能找到更新的证据,得到多田敷道夫的ID卡。
按照小茜的指示调查这个钱夹并将其打开后,在钱夹中得到一张身份卡,上面写着“刑警 多田敷道夫 ID编号:5842189”(钱夹被更新为多田敷道夫的ID卡并收入法庭记录中)
在停车场左边已经没有什么可继续调查的了,索性冒险去右边试试,或许能够找到其他线索。在偷偷潜入后,我们刚刚随便调查了一处后,罪门就又出现了……,显然不仅调查失败,我们也将被其威胁恐吓,不过好在小茜的嘴巴挺甜的,他也没有对我们怎么样。既然调查不了,就顺便向他打听下这里这辆作为藏匿尸体的小车,他告诉我们若想知道这红色小车的主人是谁的话,可以到检察院12楼的某办公室能得到答案,比如1202室的某位高级检察官的办公室,然后我们就被罪门赶出了右侧部分并且不能再进去调查。
再次回到左侧,正准备上楼去时,却走来一位穿着时髦的女性,她还带着不少的盒饭,看来是卖便当的。要了她的便当就与她攀谈起来,本来按理来说一般人是不被允许进入案发现场的,但她作为一个便当女郎却进来了,实在是很诧异。问了她后才得知她也是与本案有关的人,而且居然她就是看到了罪案发生当时情况的那位目击者,她亲眼看到了宝月巴大人用刀刺杀了被害的那位刑警。随后她作了自我介绍,她的姓名是市之谷响华,并且自称为“毒呕女王”。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市之谷女士每天都会到这里来卖便当,她记得特别清楚的案发那天是星期五,因为那天她的外卖是最特别的大麻哈鱼。至于为什么会在这里目击她说是来自于自己的直觉,因为她总莫名其妙地预感那天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而当天正好也是检察院正在进行的“优秀检察官”的表彰会,也就是要选出最为优秀的检察官,不过从她尖酸讽刺的话语中听得出来她对于检察官们是相当憎恨的,在她看来检察官就是“一点良心都没有,无所不用其极地去诬蔑那些原本平白无辜的人而使其有罪”的这种人,而且似乎那辆车子的主人就是当天获得了最优秀检察官这个大奖。
话题二 关于目击
市之谷女士绘声绘色的描述了当时凶杀的情形:“那简直是一道迷人的光景!现在我能体会到所谓‘女人的愤怒’是什么样子了,我看到了宝月巴熟练地挥起匕首的那瞬间……,她的匕首带着怒火袭闪过去,也带给那被害者一个悲惨的人生终结。不仅仅是她那红色的围脖让我印象深刻,我的耳朵还听到了那悲惨的声音,还有宝月巴那有节奏的刀刺声……”从她的言语中来看她似乎认识宝月巴主席检察官,但问其具体她也只是搪塞过去并且还愤恨地说巴大人曾犯过不少丧尽天良的罪孽,看来她对于检察官们,确实有很大的成见。
话题三 关于响华
接着我又打听关于市之谷女士的个人情况,她上最近才开始每天到检察院这来外卖便当的,因为某些个人原因,在这里做盒饭便当的生意对她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另外她到这里来卖便当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她的男朋友就在检察院这里的守卫室工作,所以每天她也能顺道来探访自己的男友并也为其带来爱心便当,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够随意方便地自由进出检察院的原因,而男友所在的守卫室也正在这停车场内。
话题四 关于检察院
既然市之谷女士对于检察官们有那么大的偏见,那么肯定还是要问问她对于检察院整体的看法了,她在这里也坦承自己对于检察官们确实存在着一定的敌意,而她也认为每个检察官都是同一副德行……,这也让我感觉到她以前必定和检察官们曾有过非常大的瓜葛,而且她的身份恐怕也不只是卖便当的小贩这么简单吧。
与情绪激动的市之谷女士交谈完后我们随即就上楼前往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办公室的1202室
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2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一进来小茜就对这个高级检察官办公室的豪华布置而赞叹不已,在沙发上我们还注意到了有一座盾牌摸样的奖杯,而且还破损了一部分,就在我们对这个奖杯进行啧啧地评价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啊,居然是很久未见的御剑。而当小茜看到御剑时更是手舞足蹈的兴奋得不得了,原来,她居然是御剑的 Fans,看来我们的小御同学果然不愧为少女杀手啊。接着我们切入正题地和他谈到了这次检察院地下停车场凶杀案,当提到那辆发现了尸体的红色跑车时,御剑说那正是他的车子,这太出乎我们意料了,看来得详细地交谈一下。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既然藏被害尸体的那车子是御剑的,那么依照一般逻辑,我有权利怀疑一下这案子是不是他干的吧,但是显然他没那么傻,但我也应该问问,就在犹豫迟疑该不该问时御剑还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当然他不可能是凶手啦。不过他对于自己的爱车居然成为犯罪现场也感到很惊讶,而更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在明天将要进行的审判中,将是由御剑担任检察方的律师来对他的上司宝月巴提起检控……(追加“关于宝月巴”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御剑
要说到关于御剑的话题的话那基本上还是外面的那些流言吧,总之他过去的名声一直都不大好,在以往的审判中他为了达到使嫌犯被控有罪的目的,会不择手段地伪造证据、提交假口供、进行非法调查等等,甚至使一些原本无罪的无辜的人也都遭受了不白之冤。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
御剑说他与宝月巴主席大人第一次结识并合作还是在两年前的一起案子时,那是他接手的第一起大案子。不过他一直认为宝月巴对他是有所提防的,甚至他还认为这次宝月巴大人在行凶后将尸体藏匿于他的车中就是想要嫁祸给他,而且不仅如此,就连作为本案的凶器的那把小刀居然也是用的御剑爱车后箱里的那把刀,这是最让我们感到吃惊的地方。(御剑的小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调查沙发上的奖杯
接着对御剑的办公室进行调查,当然最让我们感兴趣的还是那座盾牌形状的奖杯。奖杯上有个大大的K字,据说是代表着“King”的含义,而这座奖杯被称为是检察官之王的奖杯,这是一项殊荣,用来奖励每年表现最为优秀的检察官,御剑正是在昨天的表彰会上得到的,但是他表示自己并不想得到这个奖杯。
既然御剑本人对于这个奖杯如此反感,再加上与昨天案发多少有点关联的那个表彰大会,以及最后藏尸体的地点是御剑的爱车,所有有必要用这个奖杯来质问他一些情况了。用证物“检察院奖杯”质问御剑后,追加“关于案发当日”的话题。
话题四 关于案发当日
据御剑介绍,昨天是检察院一年一度的清理日,所谓清理日,就是由警察局协助检察院一起对本年内已判决的各种案件的证据进行整理,把大多数已结案的证据处理掉,他们也称之为“证据转让”。此外还有一个检察院和警察局的小型典礼,也即是一年一度的对本年内的工作进行评定和对年度最佳检察官与刑警的表彰颁奖。不过御剑说他昨天下午是在警局,回到检察院时已经是5点12分了,没想到这时间他都还能记得那么清楚,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记忆力之好。不过他还是很坦白地说并不是因为他的记性好,而是他返回检察院后的那张停车记录单上有时间。(御剑的停车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正在这时,一个莽莽撞撞的警局警员闯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问哪位是御剑检察官,御剑回应后那位警员说自己是警察局长派过来送报告书的,但送来的却不是御剑想要的关于指证主席检察官巴大人的新证据方面的,为此他大为光火并准备将怒气撒到那位只是跑腿办事的无辜警员身上……
“我不是很明确地告诉过你们警察局我的要求的吗?明天我将要成为法庭上注目的焦点,所以别拿这种不符合要求并且没用的东西给我!” 御剑双眉紧锁地吼着。
“啊、长官!但是、但是长官!我也只是受人差遣的啊,长官!是他们叫我把这个给你送来的啊!除此之外其他的我都不知道,一切与我无关啊,你对我发火也没用啊!”这位说话怪声怪气的半调子警员也并不示弱地争辩着。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被下级顶撞的御剑显然已经怒了。
“呜,是、是的……长官!原灰奖,长官!我是警员原灰奖!”
“那好,原灰警员对吧?留下你的报告书后就快给我离开。顺便祝你下个月的工资评定能走好运。”御剑又用起了每次对付系锯刑警的惯用招——工资评定。
那位叫原灰奖的警员哭丧着脸离开了,显然御剑此时的心情也很差,他以要独自研究刚才所送来的报告为由希望我们离开,不过他还是友情推荐我们到警察局去寻找新的线索。
回到地下停车场再移动到警察局
2月22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终于来到了警察局的门口,这里实在是离检察院太远了,在不堵车的情况下打的到这里就要花半个小时,不过说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到警察局来,前面警察局门口所摆设的逮捕君在不停的晃动,并配合着旁边的宣传标语,看来他们准备让其成为象征着警察的吉祥物。这时我注意到从远处有个人正在飞速地朝我们走过来,看起来身影很眼熟,喘着大气并激动地打招呼,果然是系锯刑警啊。他今天看起来似乎并不忙啊,这到是个好机会从他这里来得到一些新的线索。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本案
系锯刑警一来就劝告我不要接下这起案子,说了一大堆困难重重的理由,但我既然已经接受委托了就当然不会因此而退缩。
话题二 关于搜查
系锯刑警之所以这么闲而无事是因为他目前暂时被踢出了刑事科重案组,并且不能插手这次宝月巴主席检察官涉嫌凶杀的罪案。并且透露警察局对这起案件相当重视,而局长本人也会直接参与到该案的搜查行动中来,并且目前委任罪门恭介警官代理其负责案发现场地下停车场的搜查工作。但是这次的搜查行动也让人觉得相当蹊跷,因为罪门的真正职位只是一名巡警,而让一名巡警来负责如此重案的发生现场的搜查,还是前所未闻的。
调查警察局外面的逮捕君(逮捕君的玩偶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多田敷道夫的ID卡质问系锯
追加“关于多田敷道夫”的话题
话题三 关于多田敷道夫
系锯刑警告诉我之前我们在案发现场所搜索到的那张身份卡是警察局里多田敷道夫刑警的。昨天多田敷刑警本来是应该在警察局的,但却接到通知有一个两年前他曾经手过的案子证据需要进行证据转让而前往了检察院,没想到最后却在地下停车场遇害。而且系锯刑警还提到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当时是宝月巴主席亲自传召他过去的。
再用御剑的小刀和检察院奖杯质问系锯
追加“关于御剑的流言”的话题
话题四 关于御剑的流言
关于御剑的流言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而在系锯刑警口中又得知了新的流言,那就是大家都认为御剑之所以要接下这案子,是因为他自己早就盯上了主席检察官的这个职位!不过系锯刑警他却不那么认为,尽管以前自己经常被扣工资。随后我又和他说起关于这次案发现场搜查工作的事,暂时代理警官一职负责搜查工作的罪门恭介其原本是在别的警局担任巡查员,而此次他只是被临时抽调,为了帮助我的调查工作,系锯刑警写了个便条作为封介绍信,让我到地下停车场时把这个交给罪门警官,或许他看到此信后就会允许我调查案发现场。(系锯的介绍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2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用系锯的介绍信质问罪门
现在已经是接近傍晚的时候了,这里的搜查工作似乎还在进行中,市之谷女士刚刚离开,罪门警官就走了过来,为了不被他赶走,我立即把系锯刑警的介绍信交给了他。罪门看了后似乎很高兴,居然同意了让我们进去调查,在进去之前还是先和他交谈一下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吧。
交谈
话题一 关于被害者
罪门警官告诉我多田敷刑警是5点15分的时候被杀害的,根据验尸报告上所讲是由于刀刺进了胸口造成大出血,最后因失血过多而亡。另外罪门警官还特别提醒我说多田敷刑警其本身并没有什么能力,但却能经常进行一些重要的工作,据说是因为其与宝月主席检察官有着非同一般的不寻常关系……(多田敷道夫的验尸报告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话题二 关于罪门
对于罪门警官的真实职务我是很好奇的,尽管这样问他很冒犯,但是我还是想搞清楚,原来他两年前就开始担当这种特别的“刑警”职务了,至于其中的缘由他到是不愿意透露。另外他又说了系锯刑警,他告诉我们系锯之所以会被暂时踢出刑事部门并不让他参与本案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平时和御剑走得太近,大家一致都认为他是御剑所做过的那些不光彩的事的帮凶。
调查
接着可以对右侧停车场展开调查了,调查汽车左边地上的那个手机,得到手机后进行3D证物分析,希望通过按重播键来发现其最后一个拨出的电话对象。首先翻转手机调查其左侧的蓝色开关后能打开手机,打开后进行翻转放大调整到合适的角度,再按下手机操作面板上左侧蓝色的重拨键。重拨后立即传来了嘟嘟的手机铃声,这也惊扰到了一旁的罪门警官,正好问问他这手机的主人,罪门说是宝月主席的,但是他同时有个疑问,因为刚才重拨后所响起的铃声并不是他所熟悉的,我立即向他表示抱歉并告诉他刚才碰巧是我的手机有来电所以响了。另外我刚才还查看到手机记录显示最后一个电话是5点18分的时候打出去的。(手机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追加“关于宝月巴”的话题
调查后车箱
(多田敷的笔记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上面写着“6-7S 12/2”
调查取证完后继续就刚才所追加的话题与罪门展开交谈。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
罪门警官只是淡淡地说了句目前有不少不利于宝月巴主席检察官的证据,而且还是一种幸灾乐祸的语气,这引起了小茜的不满,小茜一时语快甚至还提到了关于罪门警官与她姐姐的某种关系,他们都没有明说,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再加上之前小茜似乎就认识罪门,这里面似乎有太多错综复杂的关系了,莫非还有一些是关于罪门警官和宝月巴大人之间的我所不知道的事情?
追加“检察院里的气氛”的话题
话题四 检察院里的气氛
罪门警官在这里也提到了关于御剑的流言,并暗示御剑所作的这一切的背后,其实还是有着某个人支持,当然也就是宝月巴主席检察官了,因为想要不择手段地用任何方法去赢得审判的胜利的话,单靠御剑他自己的本事是解决不了那么多问题的,看来这之间似乎又存在着更多的某些关系……
交谈完后今天的调查工作差不多也结束了,说实话今天获得的证据和线索都不是很理想,这时我又想起了刚才我按重拨键时所响起的电话铃声,我清楚那其实并不是我的手机响了,而是小茜的。因为在5:18分宝月巴所拨的最后一个电话正是打给她的,小茜也为刚才自己的有所隐瞒感到歉意。于是我问她当时她们在电话里都谈了些什么,她只是说电话里的姐姐急急忙忙地显得非常慌张。(手机的记录被更新)
QUOTE:
罪门恭介(33岁)
负责检察院杀人案搜查工作的刑警,其并不穿制服而身着牛仔服,性格怪异并被美国文化浸淫已久,总将自己幻想成为美国西部加州农场上的骑警,并且口中也总是说着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抽象话语,有着嗜酒爱好并随身携带着小瓶装的威士忌,虽然表面上看去冷酷无常,但其实还算是个热心人。且他与宝月巴主席检查官那曾经不寻常的关系也成为联系到整个案件中的一个要素……
一名刑警被当地检察院拥有最高权力的主席检察官所杀,……我预感事情变得非常糟糕和复杂,更为严重的是,我还完全不知道这里面所发生的每一件事……
待续
第二日
2月23日 上午9点34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我的第一次审判如果不是有千寻老师的帮助的话……,肯定是不会有人再来继续委托我为其辩护了……,现在这里的我是孤单一人,所以我必须全靠自己的力量去发现事实的真相!!!
2月23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QUOTE:
市之谷响华(31岁)
便当店的老板,一位谜一样的女士,她每天都会到检察院来送便当,同时也会顺道看望她在这里担任门卫的男朋友。不过她却是本案中看到了犯罪瞬间的目击证人,而且她平时也对检察官们充满了相当大的敌意,此外她总喜欢在自己所送的外卖中添加一些恶心的脏东西用来报复那些自己所讨厌的人,因此她也有着一个“毒呕女王”的称号。作为2年前曾经的刑警但却被解职这也是她憎恶检察官们的原因之一。
首先是由市之谷女士为我们介绍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的地形和案发时的一些情况: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是被划分为两个区域部分的。其中A区是给检察院职员们所专用的,B区则是提供给外来的到访者和客人们所用……,中间有铁丝网把两个区域给隔开,我觉得那是为了防止到访者们随便进入检察院的区域。而罪案则发生在A区靠里面的那个车位处,凶手用小刀刺进了被害者的胸部将其杀害后便将之藏匿于车内,并企图驾车逃离现场。很不幸的是,正巧那有一位目击证人,也就是我,我当场立即就将其逮捕。(地下停车场的俯视图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阶段
证人:市之谷响华
证言一 关于目击
“①由于职业习惯吧,我总是能预感那天会发生些什么。②在我去给我男朋友送便当的途中……。③我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也许是我过去出色的侦探直觉在起作用了吧。④尽管有铁丝网隔开的,但我看清楚了主席检察官站在旁边那辆显眼的小车旁。⑤主席检察官的右手拿着一只小刀……。⑥刀捅进了多田敷刑警的胸部!”
询问第一句
我问市之谷女士是怎么知道那天一定就能预感发生什么,她说检察官们很痛恨犯罪,但是其方法和手段都太过于卑劣,尽管这样做虽然能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总是任意制造出有利于他们的证据,并毁掉一些不利于他们的证据或杀掉知道太多关于他们底细的那些警察们。这时小茜也问到市之谷女士是不是对于检察官们有某些瓜葛呢?她又回忆到当其最初成为了一名搜查官时,她以为找到了自己所梦想的职业,如果不是那些检察官们设法赶走了她,她认为至今她应该都还是一名搜查官。最后她情绪激动地说到在她看来,检察官们甚至不如那些蛔虫。
询问第四句
我问市之谷女士具体所指的“显眼的小车”是什么,她说正是指的御剑的那辆小车,而且她也知道那把杀害被害人的凶器小刀也是御剑,顿时引起法庭众人一片惊愕。裁判长大人问她是否就能确定其当时所看到的人就是现在的被告时,她说案发当时离被告不到30米的距离,所以她能肯定没错。
既然她都这样说了,显然对于我们来说很不利,我只有针对刚才她说过的在她看来检察官们甚至不如那些蛔虫那句话来驳斥她是个存在明显偏向的证人。不过市之谷女士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她拿出一张照片,称这是她在现场利用藏在某份便当中的照相机所拍下的犯罪现场当时的照片。照片上清楚地显示着宝月巴大人……,我顿时语塞。(现场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指证第五句,出示“现场照片”
但我还是要问问她真的是不是亲眼看到宝月巴大人用刀刺杀了被害者,因为我觉得这并非就能算是案发当时的照片,因为宝月巴大人手里并没有拿刀子。御剑则指出这张照片所拍下的并不是行凶的瞬间,而是在罪行实施后的情况,并问我是否赞同他的看法,但我还是要对证人刚才的说辞表示异议。
选择第一项“我反对”
我要市之谷女士更正她当时所看到的并不是罪行的“瞬间”,她也勉强承认是自己没描述清楚,但她强调说宝月主席检察官当时的眼神很恐怖,非常冷酷,像个机器人似的不顾及任何的疼痛和怜悯,而且她觉得这完全是一个有预先安排好的凶杀!我问她怎么能肯定这是“预先安排好”的?御剑则得意地让大家仔细看看照片上主席检察官的手,因为宝月巴大人戴着一种很薄的外科手术所用的橡胶手套……,很显然,用任何正常的思维来看,如果这不是一场事先策划好的谋杀的话,她是不可能会戴手套的。对此裁判长也表示了认同,并让证人市之谷女士修改证词。
更新第五句证词
⑤这场谋杀完全是事先策划好的!那双橡胶手套就能证明!
指证该句,出示“御剑的小刀”
既然证人提出这是一场事先策划好的谋杀,我则拿出本案中的凶器质问她,为什么被告不准备另一样对于作案也同样是很重要的凶器呢。一说到这里证人顿时暴走,整个法庭也一片哗然,裁判长要求证人进行下一段的证言。
证言二 女王的推断
“①宝月巴是准备好了要杀多田敷刑事的!②那也是她为什么要传唤被害者到检察院来的原因。③我敢肯定主席检察官与被害者之间有很大的过结。④不然的话就没有什么能够让人变成疯狂的杀人机器一样一刀又一刀地……”
指证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记录”
我对于市之谷女士所的说宝月大人对被害一刀又一刀地捅表示很大的疑问,当我还没继续指出她破绽时,御剑就抢着让大家看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记录,死因是由于胸部的一处伤口流血过多而死的,并特别让大家注意尸体上只有一处刀伤。没想到御剑会抢起我的台词来反驳起证人来了……,市之谷女士解释到她看到了宝月巴大人胸口上已经有的血迹,即那是来自于被害者的血,所以说她就推断当时应该至少捅了被害两刀以上。
更新第四句证词
④她的红色围脖使我看上去以为那是血迹……但那整个凶杀场景还是很可怕的。
指证该句,出示“现场照片”
我当然更要来用现场照片反驳她这句话了,但就在我又还没说出口的时候,御剑又抢台词来了……,他指出嫌犯在对被害行凶的当时并没有戴围巾或围脖之类的东西,现场照片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尽管这又是个让证人语塞的漂亮异议,但我的风头完全被御剑抢去,最让我纳闷的是我们到底谁是辩护律师啊!?
证言三 逮捕被告人
“① 在罪行实施后,嫌犯准备试图从所隔开的她那边的后方逃离现场。②我快速地上前去抓住她,告诉她有被怀疑的权利,并当场将其拘逮捕。③啊,对的,当我逮捕到她的时候,她提起了她的围巾。④这也正使我混淆了自己刚才的证词!⑤主席检察官当时还试图逃脱,但是她的对手是我市之谷响华,一切反抗都是徒劳的!”
询问第二句
针对她所说的“快速地”上前抓住被告,我有必要进行更详细的追问。
选择第二项“进一步询问”(さらにゆさぶる)
我通过现场的俯视图来分析,证人的便当店的车是停在B区的“来访者”这里,所以她是站在那附近的话那么离A区的那辆红色小车大概就是如她所说的30米的位置。但是疑问就是那有道铁丝网把两个区域隔开的,她说自己是爬到铁丝网上面并从那翻过去的。不过我觉得这就很纳闷了,那铁丝网足足有9米高的样子,她要从那铁丝网翻过去的话应该会花一点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内,巴大人又怎么不逃跑呢。
询问第三句
我问市之谷女士证词中所提起的“她的围巾”又具体是什么?她解释到那是主席检察官当时正在打电话时在电话中所提到的词语。
选择第一项“详细询问”( 詳しく聞く)
一说到打电话,我就要问的是被告当时是否用的是在案发现场的那部手机在打?市之谷女士回答到主席检察官最初是打算用墙上的那部公用电话的,但那电话却无法使用,所以她就换用手机来打了。(手机的记录被更新)
更新第四句证词
④她放弃了用墙上的公用电话而换用她自己的手机来打电话!
询问该句
我要求市之谷女士重新整理描述一下她证词中的情形,她说在罪行实施后,嫌犯准备是试图从所隔开的其那边的后方逃离现场。这时当其拿起了旁边墙上的公用电话准备打电话,不过却无法使用,所以才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手机。而证人她这时翻过了那铁丝网向被告冲了过去,并迅速地从背后反锁住被告的双手并将其制服,同时那手机这时也就掉了下来留在了案发现场。
询问第五句
我希望证人确切地说明一下刚才提到的被告当时“试图逃脱”的这一点。她说当时被告挣开她的一只手然后开始跑向里侧的后门,并向她踢过来一个油箱。不过我们都觉得被告没有必要从停车场的后端有着油箱的那个位置逃跑啊,而完全可以直接从停车场入口跑,对此证人又语塞……
指证第四句,出示“地下停车场俯视图”
我不得不再次推断证人是怀着一种个人的瓜葛和怨恨来针对宝月巴大人的,因为她刚才有着致命矛盾的一句证词,因为按照俯视图来看,如果按她所说的那个位置目击了凶案发生的话,是不可能看到宝月巴大人在那打公用电话的,因为那里有墙挡住了视线!公用电话是在停车场A区的后部,而如果证人真的是在B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看到的。所以说这意味着证人在证词中撒了谎,而御剑就问我所指的撒谎到底是具体是关于什么?
选择第二项“目击场所”(目撃した“場所”)
我的看法就是被告若试图去用那公用电话,但却是无法使用的,因为若要针对此处来撒谎是毫无意义的,而目击者实际上是的确看到了宝月巴大人去使用了公用电话的,她没必要对这个情形来撒谎,那么逆转过来思考的话,也就是说市之谷女士当时的真实目击地点是在另一个地方!
裁判长大人要求我在俯视图上指出证人目击时所在的真正位置。
指出下屏地图左上方的“守卫室”
守卫室因为是修在第二层上的,所以几乎能够看到整个停车场内的情形,当然也就能看到那部公用电话,由于目击者并不是检察院的职员,所以不能够将车停在A 区,而唯一能看到案发位置并有障碍物将其隔开的地方就只有那里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证人也提到过她当时也是给在守卫室工作的“男朋友”带便当去的。
如果一个目击者撒了谎,那么就意味着她做了伪证,这可是犯法的,市之谷女士应该也很清楚的,如果不是出自于某些原因的话,她是没有必要这么做的。市之谷女士在守卫室目击了罪案,但她却说她是在B区看到了这一切,造成这之间很大的不同的原因就是:
选择第二项“到罪案现场的距离”(現場までの距離のちがい)
这其中的不同就是市之谷女士到罪案现场的距离,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将改变她前去抓住被告的中途所花的时间。当我问到她在守卫室目击了罪案发生后再赶到现场所花了多少时间以及她是在哪里逮捕到宝月巴主席检察官的时候,她却顿时语塞试图转移话题,后来才支支吾吾的说她当时透过守卫室的窗户目睹到所发生的一切后,就立即绕出来打算通过停车场的后门赶过去,不过没想到那后门是锁着的。接着她又不得不从A区跑出停车场,再绕道从B区进入,这也就是她为什么说自己是在B区目击了那一切的原因,而且她说绕了这么大的圈子花了她5分钟的时间才到达案发地点。
不过5分钟这么长的时间是可以发生很多事情的,而且对于一个作案凶手来说,有这么多的时间,出于本能的话肯定会立即逃跑掉的,但宝月巴大人竟然在犯罪现场浪费时间而且居然还被市之谷女士拍到照片,换作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可能会这样做的,于是我对此提出异议。
选择第一项“表示异议”(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对于我的这个看法,裁判长和旁听席都表示认同,市之谷女士更是哑口无从解释,不过就在沉寂良久且裁判长大人决定休庭更换证人时,市之谷突然说自己还有决定性的证据要出示,于是法庭同意她再作一次证言。
证言四 决定性的证据
证人:市之谷响华
①我必须提到在我到达案发地点之前没有看到案发现场的那5分钟。②那么现在要说说被害当时所穿的那只鞋。③我在鞋上面发现了两种不同血型的血迹,一种当然是被害者的。④而另一种,就是那位嫌犯,宝月巴女士的。⑤这只鞋证明了一切,并且是毋庸置疑的决定性的证据!
这时市之谷女士突然提出还有这只有血迹的鞋的证据是大家都没想到的,连御剑之前也不知道,因此他对于该证据的合法性也提出了质疑,因为根据成为法律证据的两个原则来看,首先第一点就是出示的任何证据都必须得到警察部门的认可。但是市之谷则称自己曾经也是刑警,并且还有三位男朋友是法院的,不仅该证据通过了法院人士的检验,而且她自然也有办法搞到来自于警察部门的认可,因此该证据是合法的,裁判长表示法庭接受该新证据。
被害者的鞋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选择第二项“我有疑问”(モンダイを指摘)
对于这个所谓决定性的证据,我发现声面有个明显的破绽存在,于是裁判长要求我在证据上将其指出来。
指出鞋底的血迹
我先提醒大家注意在这只鞋的鞋底是有血迹的。
出示“现场照片”
而这个矛盾和破绽就在于“脚印”上,那只鞋的鞋底已经沾上了大片的血迹,但奇怪的是正如这张照片所反映的那样在现场却没有发现任何有血迹的脚印。就在大家一片哗然,市之谷无言回应之时,御剑则提醒我们回想一下之前的证词,就是市之谷曾说过宝月巴大人当时向她踢过来一个油箱,而那个油箱里是装有水的。被告完全可以利用那5分钟的空白时间以及油箱中的水来清洗掉地上的血迹并消除这个对她不利的证据。
法庭又是一片哗然,按照这样的说法以及目前所有的不利证据,显然已经是到了举足无措的地步了,而裁判长大人也认为案子没有再继续审理的必要了,在他看来,被告用水清洗掉了现场血脚印证据的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了,所以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再继续争论什么了。一听到这里我和小茜都感到很沮丧,尽管我从一开始就清楚辩护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只是我一直不明白宝月巴大人她到底是想要什么……,我真抱歉,千寻老师……
然而就在我绝望的时候,仿佛耳边又传来了千寻老师那熟悉的声音:“成步堂……,振作起来,从柏油上入手,用逆转的方式去思考,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
指出车尾处的消音器
就在裁判长大人即将作出判决之时,我在千寻老师的鼓励下重新振作了起来并发现了照片上仍然存在的疑点。那就是御剑车尾处的消音器被拔出来了一截,不过裁判长却把我所说的消音器听作是“围巾”了,这也能够解释之前为什么市之谷女士说自己听到过宝月巴大人在手机里提到的所谓的“围巾”了。(注:在日文中的 “マフラー”或英文中的“muffler”除了有围巾的意思之外,也有汽车消音器的意思。)
出示“宝月巴的手机”
因为手机中提到的围巾实际上是消音器,所以这就与市之谷女士之前所拍的那张案发当时嫌犯穿风衣的那张现场照片中的围巾说法相悖,那么就意味着照片是伪造的。这下子市之谷女士再也作不了任何解释了,裁判长也不得不表示需要延长审判的过程了,而且他对于那风衣的事也开始有些好奇了,因此他要求相关部门现在就去检查下为什么那车的消音器会突出来一截,并且将那件风衣作为法庭证物来提交,随即宣布暂时休庭30分钟后再继续进行审判。
2月23日 上午11点56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在庭间休息的时候罪门警官也来了,不过说到刚才的围巾问题时,他提醒我们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他之前已经见过很多次那条系在宝月巴大人纤细的脖子上那条红色的围巾了,而且在案发那天同样是见到过的,并且他还肯定在颁奖典礼的那天下午,包括御剑检察官在内其他人肯定也都是见到过的。
2月23日 下午12点32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刚刚继续开庭,裁判长大人就吃惊地看着检控方那边御剑一副匪夷所思痛苦的样子,他不仅整个脸都变得铁青,而且双眉皱成了一团,带着那无力的双眼咬牙切齿地不停冒着大汗,嘴唇也发紫了……,嘴里也叨叨地念个不停,貌似发生了什么大事,就在裁判长准备询问他是怎么回事时,突然在证人席上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个看起来怪怪的、自命不凡的大伯级男人,似乎他进来后整个法庭里的温度都上升了……
在短暂的沉寂之后,裁判长亲热地与他寒暄起来,看来他来头应该不小,不过我们正在庭审耶,不能因为他的到来而停下来吧,于是我冒昧地问他是谁。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认识我……,然后裁判长大人介绍起来,原来他就是地方警察局的局长,是本地警察局里拥有最高权力的人,严徒海慈。
他拿出一条红色的围巾,而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这个东西带到法庭上来,小茜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她姐姐的围巾,据严徒局长所说这条围巾是被塞在那小车的消音器里的,而且更想不到的是他还带来了另外一样东西,一把弹簧刀。一下子多出了两样新证据,御剑当即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并责备警局的搜查工作为什么会遗漏如此重要的证据而直到现在才提出。
接着严徒局长将那把弹簧刀交给我,要我将其打开,进入3D证物状态,如果调查刀柄处的标签可以看到上面写有“SL-9 2”的字样。而我调查刀侧处的开关后,刀一下子就弹出来打开了,不过刀尖似乎已经受损而折断了。
弹簧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QUOTE:
严徒海慈(65岁)
实权派人物,是地方警察局的局长,刑警时代的他获得了不少功绩,因而在当地拥有极高的威望,连裁判长大人也要对其敬畏三分。他是那种看起来不动声色,但你却永远猜不透他在想什么的人,心思缜密难以捉摸,是那种典型的笑里藏刀的人,或许这一秒他在风趣地邀请你一同去游泳休闲,而下一秒他所想的就是怎么完美地杀掉你。并且他与宝月巴主席检察官也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不仅在本案中他是个难脱干系的角色,对于两年前的SL-9号事件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证言一 警察局的“事情”
证人:严徒海慈
① 这把小刀很特别,但我又不能说其怎么特别。②除非是有证据来证明这把刀和多田敷刑警之间会有什么联系……。③对警局来说那是非常糟糕的一天,我们没有准时地去进行搜查工作。④一名刑警在警局里被杀……感觉真混乱啊!⑤案发时间么,也是5点15分,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对吧?⑥在表面上看这与本案并没有什么联系,所以关于此我也不能讲太多。
指证第二句,出示“多田敷的笔记”
看到弹簧刀标签上的“SL-9 2”字样,让我想起了在案发现场找到的那张多田敷道夫的笔记便条,把那张便条颠倒过来,即把“6-7S 12/2”倒过来看就成了“2/21 SL-9”,都是“SL-9 2”的字样,则说明这把刀与多田敷刑警之间是存在联系的。
原证言一、二被修正为:
“作为这个案子证据的这把刀子,一定是被什么人在警局的证物存放室里给偷出来的。”
询问修正后的第三句
对于严徒局长所说当天同一时刻有另一名刑警在警局被杀,这让我感到很好奇,不过他却表示现在对于此案还是内部机密,嫌犯也已经被逮捕,不便于过多透露,不过他可以提供三个情况让我询问,但是只允许我选择其中的一项。
选择第一项“被害者的发现场所”
严徒局长不愿意说发现尸体的具体位置,只是告诉我凶案是发生在警察局的证物存放室内的。
询问最后一句
从站在我们辩护方的角度来看,这两件案子间的联系已经都被证明过了,严徒局长以及御剑他们都认同这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巧合,不过他还是表示不能透露过多的消息,但是可以以非官方的形式私下告诉我们一些。
最后一句证词更新
“我会协力的,但是我不能透露出被害者的名字,可以么?”
再对该句进行询问
因为严徒局长不肯透露被害者的姓名,因此我也只得从其他的线索上来继续寻找两案间更深入的联系。
选择第二项“被害者的ID卡”
当我向严徒局长提出告诉我们被害者的ID卡编号的这个请求时,他到是很乐意,他说就算告诉了我这个编号我也没法知道那到底是谁,因为他们内部对于编号和实名机制都是高度保密的,随后则说出ID编号为“5842189”,然后裁判长问我从这个编号上是否能了解到其他什么。
选择第一项“能够从这里了解到某些信息”
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事实上这个编号也正是我在检察院地下停车场案发现场所找到的多田敷道夫的ID卡上的编号一样,那么严徒局长所说的警察局证物存放室中凶杀案的被害者则是多田敷道夫,而死亡时间居然是5点15分,换句话说也即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同一个人于同一时间在两个不同的地点被杀害。于是全场一片大哗然,御剑则再次责备警察局为什么不早点把这个情况通报于他而导致产生目前这样的混乱状况。不过严徒局长不紧不慢说导致这样混乱犯下错误的人应该是御剑本人,因为他们警局昨天曾派警员原灰专门到检察院带这消息给他的,不过御剑却并没有去理会那份报告,然后他又埋怨是那名警员说的报告与宝月巴的案子无关所以他才没注意,但严徒局长告诉他那报告的封面上是清楚地写着“刑警多田敷道夫被杀于警察局的证物存放室……”对此御剑终于也不得不承认这是自己的失职,所以他要求法庭再多给他一天时间,他要再重新进行深入地调查,有鉴于目前审判过程的混乱状态,裁判长也同意今天休庭,来日再继续审理。
2月23日 下午2点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被杀于相距半个小时车程的两个地点,其中存在很大的蹊跷,这也是我们接下来将要去调查的,小茜对此显得信心十足,因为她说将为我展示她引以为豪的科学的搜查方法。
2月23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作为案发现场的这里,血迹已经被油箱里的水给冲洗干净了,就在我对此感到遗憾时,小茜得意地说其实只要用到鲁米诺试剂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她告诉我血是具有粘性的,仅仅依靠水是无法完全清洗掉血迹的,有的甚至用肉眼都还能看到,就算是那些看起来像是清洗掉的也可以在通过鲁米诺反应后于暗红的视线下(比如戴上红墨镜)看到原来的血迹。
通过触摸来喷洒鲁米诺试剂,随后看到的闪有蓝白光的即为血迹,在这里对着小车后仓的地面触摸即可
发现血迹后,小茜问我有没有注意到这血迹有些奇怪,我思索一下,觉得也是。[选择第二项“血迹的量”回答她(血痕の量)]因为要是宝月巴大人和多田敷刑警在这里搏斗过的话,应该不会只有这么一点的血,小茜对此也很认同。她又提醒我之前被害者那只鞋底上的血迹,要是他们在此搏斗过的话,那么现场应该还有很多带有血迹的脚印,她把用自己平时节省零花钱所买的整瓶鲁米诺试剂都交给了我,让我在这附近也可以查查看。
鲁米诺试剂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毕竟警局的人不可能把所有搜集到的证据全都上呈法庭,毕竟他们要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来选择这些证据是否适合于检察方和该案所用,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去找那些所谓的“隐藏证据”。
就在这时市之谷女士又来了,尽管她又推荐已经变质的熟食便当给我,但我没那么笨,而且现在我口渴得只想喝水,还是和她交谈来获得新情报吧。
交谈
话题一 今天的法庭
今天在法庭上把市之谷女士弄得很难堪,我只有表示歉意,她现在也没有那么责怪我了,而且对于在一开始并没有如实说出自己目击时的真实位置表示歉意,但是她仍然坚持自己所看到的情况,特别是宝月巴大人举刀捅向被害者的那一刻。
话题二 刑警·市之谷响华
和市之谷女士谈起了两年前她还是一名刑警时的情况,她得意地夸耀着自己曾经的光辉史,对于罪犯们来说,她就是恶魔,没有任何人能够逃脱。当每次审讯逼供犯人时,若有不合作的,她都会把那些脏东西或者毒害物质放在饭里给他们吃,日复一日的,直到他们坦白交代,因此后来她也就有了那个“毒呕女王”的称号。接着我又问起为什么当时她会被警局开除,她说这都是因为那起SL-9号事件。
既然提到了SL-9号事件,让我想起了今天法庭上后来的那两样提到过该事件的证据:多田敷的笔记和弹簧刀,把这个给市之谷女士看看或许还能问到什么新情况吧。
用证物“多田敷的笔记”或“弹簧刀”质问市之谷
一看到多田敷的笔记上和弹簧刀标签上所写到的SL-9号事件,市之谷女士就想起了多田敷刑警,告诉我们多田敷曾经就是这起案件的负责人,而那把弹簧刀是该案的证据之一,也正是凶器,在多田敷刑警被害后这把刀也被人动过手脚,所以她认为SL-9号事件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束。
用证物“现场照片”质问市之谷
出示市之谷女士当时所拍的现场照片,她大致讲述了自己当时的情形,她在守卫室里看到罪案即将发生,但是直路不通,她才不得以绕道,但显然已经晚了,只得先拍下这张照片然后攀爬铁丝网再过去逮捕宝月巴大人,但是因为中间有五分钟的空白时间,所以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五分钟内究竟发生了什么确实是个大的疑问。
追加“SL-9号事件”的话题
交谈
话题三 SL-9号事件
市之谷女士说两年前的SL-9号事件是她曾经经手过的最大的案子,当时参与本案的警官和检察官们都拼命地去寻找决定性的证据,后来不仅掌握了案情,而且还轻松地抓住了嫌犯并处以了极刑,在她看来没有哪次的案件能解决得如此顺利。但是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并没有找到任何哪怕是一丁点的决定性证据,但是最后却使嫌犯被控罪名成立并被处死,她承认他们当时是用捏造出的证据来达到目的的。在该案审判结束后的几个月,每一位参与了本案的刑警们全都被处理了,有的被降职为巡警如罪门恭介,还有的比如她自己则被开除而丢掉了工作。
追加“刑警·罪门恭介”的话题
话题四 刑警·罪门恭介
她说作为专业的刑警他们当时是运用了各种手段来对SL-9号事件进行侦破的,尤其是罪门当时对于该案更是特别地有决心,但后来他却被降职了,至于其中的缘由,罪门是不会忘记的,市之谷女士她也不会忘记,特别更不会忘的是该案所隐藏的另一个侧面,她之所以到检察院来外卖便当,是希望见到自己当年的旧情人来帮助她关于该案继续进行着的暗中搜查。接着她得知我还准备去警察局进行深入调查时则交给我一份她精心准备的牛排便当,让我到警察局后转交给她的旧情人罪门警官,对于此,我和小茜都深感惊讶,没想到他们曾经还有这样的关系,不过小茜更多的印象还是罪门警官与她姐姐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很热心的人,但没想到现在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冷漠,市之谷女士也觉得当时他们拍档破案的那段时光是她最难忘的,不过我到是好奇她究竟到底有多少位男朋友。
移动到警察局
2月23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来到警察局入口,今天这里的人看起来比昨天要忙碌些,现在有两个部门可以去,除了系锯刑警所在的刑事科外就是证物存放室入口的警备室了。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入口 警备室
这里的格调非常奇怪,不过作为警备室,特别还是前天的案现场证物存放室入口前的这里,这时居然没有一名警员……,正在暗自庆幸准备进证物存放室时,调查该门,才发现门被锁上,看来还得想其他办法。
返回到警察局 入口
回到警察局入口,居然又碰到了自称为大忙人的系锯刑警,他抱怨着还没吃午饭,因为今天这里都忙于调查前天证物存放室发生的那起凶杀案,他说嫌犯刚刚已经被逮捕了,该人不但把警局搞得乱糟糟的,而且还带给警局有史以来最大的耻辱,正当我要追问那名嫌犯是谁时,系锯刑警居然以急着要去吃午饭为借口要立马闪人了,只是说让我们自己到拘留所去就能找到答案了。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3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照系锯刑警所说来到了拘留所会面室与嫌犯见面,不过眼前的这人让我们很是大吃一惊,被逮捕的居然就是那位冒冒失失的警员原灰奖。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发当日
原灰说那天他正好有事务要前去证物存放室,而在证物存放室前的警备室却没有人,但他无意之间瞟了一眼这里的监视器却看到了正在证物存放室内的多田敷刑警,原灰觉得他非常可疑。接着我们注意到了原灰的左手居然也缠着绷带,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昨天在拘留所与宝月巴大人会面时她是右手缠着绷带,如此的巧合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追加“手上的绷带”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被害者
其实对于被害者多田敷刑警他也并不知道些什么,只是称其是个性格非常奇怪的人。
话题三 手上的绷带
一提到原灰手上的绷带他似乎总有什么难言之隐支支唔唔的不肯说,接着又说当时在证物存放室内多田敷刑警用刀尖对着他的时候,他也只是大声叫喊了几句后就吓得晕了过去失去了知觉。当他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完全是一个人躺在证物存放室内的,多田敷刑警却已经消失了,而自己的左手居然受伤了并在不停的流血。
用证物“多田敷道夫的ID卡”质问原灰奖
原灰在案发后被吓得脑袋里一片空白,但一看到这张被害的ID卡后,就让他想起很多当时的情况了。
追加“犯罪详情”的话题
话题四 犯罪详情
原灰说自己当时是并不认识多田敷刑警的,所以当在证物存放室内看到他时自然也就觉得其可疑,当时他进入证物存放室后出于职业的本能于是则要求多田敷出示其ID卡表明身份,不过让他吃惊的是多田敷刑警非但没有出示ID卡,反而还拿出一把刀子指着他,惊慌失措的原灰就吓得大喊了起来,随后就一片空白的昏了过去,再之后就被逮捕到这里来了。
追加“被逮捕的原因”的话题
话题五 被逮捕的原因
当谈到这里时,我总觉得之前原灰所碰见的多田敷刑警有点蹊跷,毕竟原灰并不认识他,而他始终也没有出示自己的ID卡,换句话说,我们也并不能肯定那个所谓被害的多田敷就是真正的多田敷刑警,更不清楚他是否真的被害。但是警局的其他人们却一致肯定当时多田敷刑警是在证物存放室内的,因为在监视器的录象中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一切,包括原灰的罪行……,因此他被捕了。
既然如此,就真的有必要前去案发现场作调查了,但是现在进不去证物存放室的门,所以得先到警察局的刑事科想办法去获得搜查许可。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3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刑事科
来到刑事科,没想到严徒局长居然也在这里,他虽然还是显得那么从容不迫地侃着,但言语间还是隐约透露出那么一丝不安,这到底又是为何呢,还是交谈了再说吧。
交谈
话题一 关于御剑
说到御剑,当然还是那些老生常谈的话题,比如大家质疑的关于他的流言以及葫芦湖的那起案子,因此在检察院和警察局里不少人对于他都还是很有成见的。
话题二 证物存放室的案件
尽管在科学上无法解释,但在证据面前严徒局长也不得不认同多田敷刑警在同一时间被杀于两个地点的事实,而且也感到很碰巧。
调查科长与之交谈
科长提醒我们看看多田敷刑警原来的办公桌,或许能找到有用的东西,果然找到一份多田敷所遗失的报告,这是他2月21号那天原本打算提交给局长的。
“多田敷刑警遗失的报告”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追加“调查许可”的话题
话题三 调查许可
我在向严徒局长提出这个请求后,他迟疑了半刻,不过还是很显得很爽快地允许了我想要调查证物存放室的要求,并且还给我们一张访客专用的特殊ID卡,可以在警局内自由进出。
经警察局入口再移动到警备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入口 警备室
调查证物存放室的门,准备用刚才的特殊ID卡进去,才发现已经有人在这里了,一看,居然是罪门警官,虽然看得出我们来到这里并不受他的欢迎,而且他也不乐意与我谈话,突然想起了之前市之谷女士托我们带牛排便当给他,或许这能起到一些作用。
向罪门出示“牛排便当”
果然这份爱心便当让他欢心不已,他也看出来了是市之谷给他做的,罪门警官强掩住内心的喜悦,同意与我们交谈。
交谈
话题一 关于警备室
这间证物存放室前的警备室由罪门负责,当说到原灰警员于案发当时来到这时罪门却并未在自己的岗位上时,他说自从两年前被解职后他在工作上也并不那么专心了,而且再加上这里有这么多监视器,因此他无须老是一直呆在这个无聊的地方。
追加“监视系统”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罪门
当谈到他自己时,罪门警官说两年前的他同样也是对自己的工作怀有很美好的梦想,但就在那起事件后一切都变了,自己也被降职为巡警,当我们说到听说他仍然还在秘密调查SL-9号事件的隐情时,他对此缄口不语。我们还想进一步打听关于当年SL-9号事件的具体详情时,他劝告我们最好什么都不要知道,因为对我们来说知道得太多是没有好处的,另外还提到了两天前与这个事件有关的“证据转让”。
追加“证据转让”的话题
话题三 监视系统
罪门警官提到这里的监视系统要是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情况下是每两个小时清洗一次记录,因此对于案发当时原灰警员的录象则是保留下来了的。另外他还提到要想进入证物存放室的话还必须得有专门的ID卡才可以,把卡放于门锁的读卡器处,其会对应系统内的名单来判断是否允许该持卡人进入并作记录,然后他向我们大概展示了一下案发当时进出该室的数据记录,但却以与我们本身的案子无关而拒绝提供数据,看来得想办法证明这之中的联系才可得到这具体的记录。
向罪门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把我们在地下停车场发现的这张多田敷刑警的ID卡给罪门警官看,刚才小茜曾看到那张出入证物存放室的数据上有“5842189”这个号码的记录,而且还是5点14分,因为每张ID卡在世界上都是唯一的所以不可能有假冒。但又回想起之前在拘留所时原灰所说的他要求多田敷出示ID卡,但对方却拿出刀子来指着他,若他真有ID卡的话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因此事有蹊跷,两案间也存在必然联系,于是罪门同意提供该出入记录的数据。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QUOTE:
2月21日ID卡出入记录
7777777 4:20 PM
8730579 4:40 PM
4989596 4:50 PM
5842189 5:14 PM
4989596 5:14 PM
交谈
话题四 证据转让
因为我对于“证据转让”这项工作还是有点费解,所以请教罪门警官再解释一次,他说一般在这个证物存放室内只存放正在解决或待解决的案子中的证据,然后已解决掉的案子的证据则在两年后进行复核,以便于复查一些当时在案件处理过程所犯的错误或是为一些冤案进行平反,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这些证据就将被销毁并永久堆放于警察局的地下仓库中,这即所谓的“证据转让”,在每年的2月份都会进行一次。在他看来,“证据转让”就是对一些陈年旧案的葬礼,因为在转让过后的案子及其证据就将永远不会再出现,而碰巧这次的“证据转让”就刚好在SL-9号事件的两年后。
移动到证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 三号仓库
第一次进入到这证物存放室的三号仓库,说实话这里阴森得像个墓地,不过没想到系锯刑警居然也在这里,而且还是突然冒出来,像个幽灵一样的,可把小茜吓坏了,原来曾一度被停职的他今天却又恢复了原职并受命负责于今天的调查工作,不过只是今天这一天……,因为我今天是得到了局长的许可能够在警局内任意调查,他也很乐意能帮上我什么,首先就大发善心地给我一张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
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交谈
话题一 1天的负责人
因为这案发生在警局,在进行立案后上级任命系锯刑警暂时负责今天一天的调查工作,不过只有他一个人,其他的同伴和他的下属则都忙于整理证据准备明天的审判工作,因此换句话说,他所担任的其实还是相当于停职的鸡肋工作
追加“证物存放库”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御剑
系锯刑警说无论御剑做了什么事他都相信他,但御剑却还是摆脱不了SL-9号事件……,尽管他没有继续详说,我相信还能够从他这里得到更多关于该案的情报。
话题三 证物存放库
系锯刑警说要进入这证物存放库需要专门的ID卡才可以,不过就算自己的卡不小心遗失了的话也还是可以补办的,比如他都已经办过第三张了,不过尽管如此也没关系,只要自己的指纹不丢就没关系,因为这个库里的每个柜子的锁都需要指纹作为密码的,这是最新的触感系统,指纹数据正确的话,柜子上方的灯会亮,然后锁被打开,如果是错误地指纹输入的话,那么手就会变黑就像被烟熏过了一样。
证物保管锁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证物“多田敷的笔记”或“弹簧刀”质问系锯
一看到这两样证物系锯就说御剑应该是对此感到最烦恼的人,因为那是他两年以来接手过的最大的案子,也是第一次让御剑感到过害怕的案子。但当我问到为什么在两年后的现在相关证据又都突然出现了,系锯的看法是SL-9号事件应该还并没有结束……
追加“SL-9号事件”的话题
话题四 SL-9号事件
系锯刑警说那是充满血腥和暴力的连环凶杀案件,但是凶手却犯了个小错,而御剑当时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将其逮捕的,从此御剑就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人物,然而一些流言从此也就传开了。而那天所要进行的“证据转让”正是多田敷刑警所要做的关于该案的最后一件事,因为他是当时搜查该案的负责人。
用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质问系锯
把那份进出证物存放室的ID卡的记录数据给系锯刑警看,没想到他看了后却惊恐地大叫起来,因为那第二个ID卡的编号“8730579”正是御剑的号码,这也让我和小茜吃惊不已。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更新
调查
调查证物存放室右侧隔离带上所挂着的那只手套
橡胶手套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不像是某人所用忘了拿走的,而更像是证据,因为在手套下方还挂着标签,3D放大后仔细一看,果然标签上还写着“SL-9 11”的字样,因此这应该是当时该案的证据之一。
接着需要用鲁米诺反应来测试一下血迹
进入法庭记录使用鲁米诺试剂
对着那黄色隔离带区域进行喷洒,居然发现了一大片的血迹,这是我成为律师以来从未见过有这么多流血量的凶杀案。
然后对隔离带左边第二层的证物柜进行喷洒,在上面发现一个右手的血手印,而这个柜子恰好就正是系锯刑警专用的……
最后切换到存放室的左侧画面,对着最左边第二层的证物柜进行喷洒,也发现一个血手印,不过是左手的。
接着再调查刚才黄色隔离带区域内发现最大片血手印的地方
是一堆打碎的东西,据系锯刑警介绍这也是当年与SL-9号事件有关的证据。
选择第一项“深入调查”(詳しく調べてみる)
我很想知道这个东西在打碎前究竟是什么,小茜建议我重新将其拼凑起来,不过系锯刑警却说之前他已经花了三个小时试图去拼凑还原,尽管底部的部分是完好的,但最后他还是因为难度太大而放弃了。还好小茜随身携带了强力粘合剂的,接下来就进入到拼凑还原的工作。
全部碎片共有八块,这果然是项困难且麻烦的事情,不过只要按照以下顺序来拼凑完成即可:
No.5→No.4→No.6→No.1→No.8→No.3→No.2→No.7
→→→→→→→
一定要注意并不是单纯的依照该顺序,还要根据上方破碎边缘的齿合调整下方屏幕的角度来拼凑。
拼完后才发现还少了一块,不过一时间也难以找到,值得暂时这样,看上去是个支架很小似乎不容易放稳的瓶子。
放不稳的瓶子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而这时正好也到了系锯刑警向御剑递交今天的调查报告的时间,因为他接下来还要接受询问委员会的质问,看来当他每次站在御剑立场的时候,我就不得不又把他看作敌人了,那么一会我也应该去御剑那了解一下今天的情况。
出警察局经检察院地下停车场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3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来到御剑的办公室居然发现板东饭店的服务生居然也在这里,应该是送外卖过来的,而在一旁的御剑则是愁眉苦脸,他说已经看过了之前系锯送来的报告书,至于里面的内容主要说的居然是一家新的名叫吐丽美庵的餐厅开业了,看来出来御剑是有意说这些而避谈报告书内的其他内容。
交谈
话题一 询问委员会
一谈到这个专门质问检察官的询问委员会,御剑说他们那个组织并不是处理关于案件中遗漏的隐藏证据等的问题,而是专门针对一些搜查过程中的人为错误来的,而且那些人自从两年前起就一直怀疑御剑伪造证据,因此每次的取证后他们都会对他进行质问,而且还总是警告和威吓他,不过每次都没有抓住御剑的把柄。
话题二 关于明天的审判
对于明天的审判,御剑仍然还是检控方的负责人,不过由于今天警察局那边完全控制了整个的深入搜查,因此他今天在这里能做的也只有等严徒局长送来的报告,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无助和无奈的样子。
用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质问御剑
我问御剑在警察局那起凶杀的案发之前是否去过证物存放室,他回答的确是去过,而且当时还是严徒局长请他过去的,因为他想要让御剑帮他找一起半年前案子中(AI-16号事件)的一个证据,其实就是一把改刀,不过严徒让御剑找到后带回检察院里等他就是了,另外在案发的时候御剑也早已经返回检察院了。
改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证物“弹簧刀”质问御剑
一看到这把刀让御剑想起很多过去黑暗的记忆,包括他小时候在电梯中的那次事件,尽管这些他都不愿意提及,但是还是希望他多少能说出一些真相。
追加“伪造的疑惑”的话题
交谈
话题三 伪造的疑惑
御剑说SL-9号事件是非常凶残恶劣的连环杀人案件,当时领导搜查工作的是警局的代理局长严徒海慈,那也是御剑第一次与他合作,并且也投入了最大的精力在这起案件中。而且那次他们所要对付的是一个极其邪恶的凶犯,御剑认为要是自己放过了他的话,那么鲜血便会沾满他的双手,尽管对于庭审的胜利还是有点内疚感在那,但重要的是罪犯伏法了。至于御剑所说的内疚感,我问他是不是因为在证据上作过了手脚才会这样认为,但他坚决否认于此,称自己只不过是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去赢得审判的胜利罢了。
不过这时御剑突然说自己代宝月巴大人问小茜一件事,那就是她现在是否还在研究科学搜查的事情,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御剑拿出一套指纹检验的用具交给小茜,让她用这个去进行指纹调查的话效果会更好。不过我和小茜对于御剑的“热心相助”感到很惊讶,毕竟在明天的法庭上我们还是敌人,但御剑却说在今天的搜查中他到是希望我们尽一切地去做任何我们想要做的事,然后他叮嘱我们快去搜集任何觉得有嫌疑的人的指纹。
指纹检验用具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接着再由地下停车场出去,经警察局入口到达警备室后进入证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 三号仓库
这次来到证物存放室的目的就是要调查刑警证物柜上血手印的指纹,首先从仓库右侧系锯的那个证物柜上的右手手印开始调查吧。
指纹调查需要先选定目标手指,然后再通过触控下屏来洒上铝粉,注意铝粉一定要洒得足够多,否则的话可是检验不出指纹来的。洒完粉后再对着Mic吹气,直到指纹现出来则可,接着最后的就是指纹对照工作,在下方的人物记录中选择我们认为有嫌疑的人选,当两边的指纹对照相符合时,即为成功。
在御剑所送的指纹检验用具中除了铝粉,还有各涉案人员们的指纹数据,如此就可以方便于我们的对照工作。首先是指纹的选取,上方的那个明显的大掌印是戴有手套所留下的掌印,因而是不可能检验出指纹的,所以我们应该选择左下方那个不大明显的手指印来作检验。
对照选择“系锯圭介”
这个指纹居然是系锯刑警的,因为这个是他的柜子,刚才他开启过,显然是搞错了,而且鲁米诺反应后现出的手纹印与我们所调查的指纹不在同一位置,因此这是个正常的指纹。不过在仓库左侧的那个柜子上还有个左手的血手印,现场只有一个右手手套,因此这个手印是绝对能够查出指纹的。
调查仓库左侧左边第二排的那个柜子(下方有个白色三角形)
选择第一项“指纹检验”(指紋検出)
这时不要选择有血印的手指,因为那将检查不出来,应该选择中指左边没有血迹的无名指位置处来进行指纹检验。
对照选择“罪门恭介”
当结果出来这是罪门警官的指纹时,小茜感到异常惊讶,她认为这一定是巧合,她相信罪门警官与本案是无关的。不过我不得不提醒她这个指纹与刚才系锯刑警的情况绝对不一样,因为这个指纹与鲁米诺反应后现出的手纹印是在同一位置,显然这是逃脱不了干系的了。获得了这个指纹结果,也算是完成了今天的调查任务,因为这对于我们来说将是“决定性的证据”!
罪门的指纹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待续)
第三日
2月24日 上午9点41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休息室
相比于昨天上庭前的心里没谱,今天的我可是非常有信心,而且这次的庭审完全已经被我们打乱了被牵涉进了更多的人,不仅两起凶杀案蹊跷的发生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的同一人身上,而且还有另一位嫌犯在另一凶案现场被逮捕,案情已经足够混乱,更重要的是我们掌握了具有决定性的证据。
2月24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开庭后继续昨天的审判,裁判长要求御剑传唤第一位证人,不过御剑准备的却是警察局的那起凶杀案中的嫌犯原灰奖。
证言一 关于案发当日的事
证人: 原灰奖
① 尽管那天并不是该由我值勤,但我还是去了证物存放室附近。②我从警备室的监视器里看到证物存放室内有个形迹可疑的人,于是我就冲了进去。③我只是按照平时训练时所要求的那样做了我应该做的事。④但我却立即被攻击了。⑤出于保命的本能……所以……我做了⑥我晕了过去,直到后来同事将我叫醒。
询问第一句
原灰说他是负责日常事务的新警员,在案发当天正好也是“证据转让”的时候,别的警员们都有相关的特殊工作,而至于他唯一要负责的就是维护好警局的吉祥物逮捕君即可,在典礼完成后他的工作就是把逮捕君放置回证物存放室里。
询问第二句
既然原灰进了证物存放室,那么他也应该有张ID卡才能够进去,而且进去了话也应该在我手头的“ID卡的使用记录”上留下记录,于是我问他的编号,他回答是“4989596”。要是这样的话,从记录数据上来看,这个号码在当天下午使用过两次,分别是4点50分和5点14分。对此,原灰解释说他确实进去过两次,第一次是去放置“逮捕君”,而第二次则是刚才所说看到监视录象后的情形。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更新
询问第三句
我让原灰描述一下他所谓自己被“攻击”时的情形,他进入到证物存放室后,要求多田敷刑警出示ID卡并打算拦住他,不过没想到对方居然拿出弹簧刀,进行了攻击并划伤了他的手,于是原灰上前抓住了他的领子。
询问第四句
我问原灰刚才证词里所谓的“我做了”是什么意思,他说虽然知道自己不是搏斗的料,但平时看了不少功夫类的电影,出于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本能反应,他与对方进行搏斗并夺下了那把刀。另外原灰还能记起的就是对方的白色风衣上还沾上了他手上的血迹,然后对方就对着他的右脸一拳,接着他就昏过去了……
询问第五句
我问原灰昏过去后大概又是什么时候清醒过来的,他却说自己并不清楚,这时还是御剑补充到从其他警员那得知原灰是5点半时醒来的。不过原灰到是说因为当时对方重击了他的右脸,所以醒来后都还感觉特别疼,然后又补充到自己尽管受伤了也完成了任务:那就是将逮捕君又搬到警察局的入口处。
这时御剑开始质疑原灰当时所杀的被害是否就是真正的被害即多田敷刑警时,原灰则拿出一盘录象带,他说是今天早上来之前严徒局长让他带过来的,这是警备室里的监视器所记录的当时的情况。观看完录象,果然与原灰刚才证词里所描述的情形一样。
监视器的录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二 关于现场的神秘人
①在录象里也不能看清楚他的脸。②但是这里毫无争议的是除了多田敷刑警本人外不可能会是别人。③我的意思也就是说他打开的是多田敷刑警的证物柜,那可是需要本人指纹才能够通过验证的。④而且他没有一点问题就顺利打开了。⑤所以说这只可能是他本人,其他人是根本打不开的。
指证第三句,出示“监视器的录象”
我觉得这段录象有点奇怪,其中有一个矛盾,而这个矛盾足以证明录象中的那人并非是多田敷刑警本人。对于我的这个看法和所谓的矛盾,裁判长和御剑都要求我在录象中指出来。
首先指出录象中17:14:32的时候多田敷刑警柜子上方的灯
因为系锯刑警曾经向我介绍过,只有在指纹密码通过验证后,证物柜上方的灯才会亮,然后锁被解除,但是这录象里的“多田敷刑警”还没有走到那进行指纹验证,灯却已经亮了,显然不能说明他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而且只能说明在他到达柜子前,那柜子的锁已经被打开了。不过裁判长还要求我继续在录象中指出为什么当时柜子没有被锁。
指出录象中17:14:43的时候“多田敷刑警”开柜子时所掉下的东西
那个掉下来的就正是塞在柜门上的东西,柜门之所以没被锁住也正是因为这个白色东西夹在那里造成的。接着裁判长又问我说的这个白色的夹在柜门间的物体到底是什么:
出示证物“橡胶手套”
不仅因为这个手套是在案发现场附近,更因为这个手套的标签上还写着“SL-9号事件”的字样,所以更能证明其是从多田敷刑警的那个证物柜里掉落下来的。
既然我的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那录象里的被害就不是多田敷刑警本人了,不过显然御剑还不能接受我这样的说法,于是他要求原灰警员继续再进行最后一次证言。
证言三 关于现场的神秘人2
①这里还有另一样东西可以证明那个人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②因为他要进入证物存放室的话则必须使用自己的ID卡。③当ID卡使用的时候,也必定会留下记录的数据。④在案发的那个时间段,就有他曾经使用过该卡的记录。
随即御剑把当时的ID卡的使用记录递交给裁判长看,上面的5点14分确实也是有多田敷刑警进入的记录,不过裁判长此时感到奇怪的是当天是“证据转让”的时候,共有上百件案子的证据需要进行处理,但为什么只有这么少的人出入证物存放室。于是御剑解释说那证物存放室一般只存放一些特殊案件的证据,而这些特殊案件基本上都是有警方人员涉案并被卷入其中的情况。而且案发当时只有很少的案子需要进行“证据转让”,因为大部分案子的证据在中午的时间就都处理完了。
指证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因为我是在检察院地下停车场的现场发现了多田敷道夫的ID卡,那么在警察局的案发现场就不应该会也有该ID卡出现,所以对此我提出了质疑,并认为多田敷道夫刑警当天并没有把ID卡带在自己身上,而原灰警员在证物存放室所碰到的不仅不是多田敷刑警,而且还是偷了多田敷刑警ID卡的人。不过御剑对此的看法是如果如我所说那被害者是伪装的多田敷刑警,那么警察局的这起谋杀案也就不应该会是真的发生,换句话说,真正的谋杀还是发生在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而且凶手就应该是宝月茜,因为有足够的证据和目击的证人!
面对御剑的这一连串反攻,现在我总算是明白了,今天的证词从一开始就是他所布下的陷阱,故意欲擒故纵地引我上钩去证明警局凶杀案的不真实性,接着他就可以此来反证检察院本案的必然性……,我不能让他就此得逞,这其中一定还有破绽的。
选择第一项“我有异议”(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刚才御剑说那些都只能说明那录象带没有展示出谋杀,但这就并不一定意味着没有发生谋杀,尤其是我们还在证物存放室里发现了血手印,所以我要求法庭再深入审判,于是裁判长要求御剑传唤新的证人,但过于自信的他并没有准备其他的证人,不过这对于我来说正是好机会,我可以主动提出传唤指定的证人。
选择“罪门恭介”
我以罪门是证物存放库警备室的巡警为由要求传唤他,对此御剑和裁判长都没有异议,并决定休庭30分钟后再开庭继续审理。
2月24日 上午11点3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庭间休息时,宝月巴大人对于我要求传唤罪门警官的事似乎有些不悦,她似乎担心我会“指出一切”,很显然她是知道这整个一切前前后后的人,但她却不愿意告诉我们,也并不领情于我的尽心辩护,小茜对于姐姐老是这个样子显得很难过和生气。就在这时系锯刑警居然也来了,一起谈话间他和宝月巴大人又提到了SL-9 号事件,我和小茜再次对此发问并希望了解细节,没想到巴大人居然拿出一堆关于SL-9号事件的资料,称这其实就是为我准备的并要让我去仔细阅读。不过让我吃惊的是关于这2年前案子的资料中居然还会有小茜的名字,并且还是出庭证人,对于此小茜也茫然不解,宝月巴大人更不作多的说明,她只说两年前那恐怖的连环凶杀案,然后小茜似乎想起了些什么,随即竟然吓得拨腿跑掉了……,这份资料中还有个吸引我注意的地方就是牵涉进这次案子的这些人他们全都也参与了两年前的那起案子……
SL-9号事件资料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中午12点14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继续开审,御剑检察官请来了罪门警官,不过小茜刚才跑掉后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证言一 关于案发当日的事
证人:罪门恭介
①我的工作就是要用眼睛不停地看着那。②他们说我每天只去巡查了三次,不过这并不是我的作风。③那间屋子可是有两套系统在监控和保护着的。④我没记错的话,案发当时我正在街边买路边摊的东西吃。⑤我对于本案,也只是个毫无关系的旅人,所以我很不乐意来参加这个审判。
指证第五句,出示“罪门的指纹”
在案发的时候罪门警官并没有在警备室,在证物存放室内不仅仅是有他的指纹而且还有他的血手印,对此虽然他顾左右而言他,但裁判长还是让进行下一段证词来作出解释。
证言二 血手印的指纹
①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证物存放室里有我的指纹印那是很正常的事。②很可能其中的一个指纹碰巧与那血手印在同一位置吧。③应该是凶手摸到过曾经留下过我指纹的证物柜子。④血手印和指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⑤还有就是你难道不知道凶犯是带了手套的吗,明白?我当时可是什么都没做过。
询问第一句
罪门说有他指纹的那个柜子正好就是他以前还是刑警时用过的那个,直到现在也仍然在用。
罪门的指纹被更新
询问第五句
因为现场发现的血手印有曾戴过手套,再加上那柜子是罪门本人在使用,御剑也认为这血手印出现在有罪门指纹的柜子上的同一位置完全是碰巧。
最后一句证词更新为
那监视器的录象带里不是没有我么?
再对该句进行询问
罪门说如果我怀疑他是凶犯,那么他本人就应该出现在案发当时那监视器的录象带里,对此我觉得光是录象带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这录象并非是全景,而且还是来回扫描景象的,因此存在盲点,倘若是一个对该监视器摄像头位置很熟悉的人的话,他完全是可以避开出现于监视范围的录象带中,不过御剑和裁判长都很质疑我的这个推断,那么我就只有向他们证明了。
选择第一项“指出录象带中的痕迹”(映像の痕跡を提示)
在录象快结束即17:15:13的时候指出罪门柜子上的那个白色小三角形
我让大家先注意录象带17:15:13时影像中罪门柜子上的那块白色小三角形,应该是露出的衣服的一部分,然后再倒带于10多秒前,也正是案发时会发现并没有那块白色的部分,这唯一的解释就是罪门警官当时是在场的,并趁监视器摄像头转动的时候打开了自己的柜子。不过罪门显然不承认,他说仅仅是柜子打开那并不能证明他就在场,因为有可能是他粗心没关上柜子或者是别人打开了他的柜子所以才被真凶给利用上了,对于他的强辩我只有继续出示证据了。
出示证物“证物保管锁”
我告诉他在早前我们就已经讨论过这个利用上指纹系统的锁了,除了所属者本人以外其他人是无法打开的。慌张无措的罪门哑口无辩,情绪波动并有豹变的倾向,那么趁胜追击吧,我不仅仅要证明他在案发现象,还要指出他当时所在的位置。
指着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上“被害者”的位置
录象带以及该案中所谓的“被害者”正是罪门警官,是他装扮成了多田敷刑警的样子,而且之前原灰警员说过最初他在证物存放室内碰到那“可疑”的人时曾要求其出示ID卡,但是对方并未出示,既然“被害”能够进入证物存放室,那么他就应该能够出示ID卡。他之所以不愿意出示的原因就是ID卡上有照片,倘若出示的话那么他就会被原灰警员给识破,不过裁判长大人也希望我还能出示更充分的证据来指证罪门,但我并没有其他的证据了,唯一的办法仍然是通过那盘录象带来向大家证明为什么罪门在“犯案”后要将那件白色的风衣放进他的柜子中去。
指出录象中17:14:57的时候“多田敷刑警”衣服上的血迹
因为原灰警员出现的这一突发状况使罪门所穿的白色风衣沾上了血迹,他显然不可能就这样走出证物存放室,于是只有将这衣服藏匿于自己的柜子之中,对此,他没有否认
证言三 罪门的自供
① 那天我必须得那样去做,我不能就那样看着它死去。②我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并装扮成了他的样子,我是打算把证据拿出来的。③但我没想到原灰警员的突然出现,于是我打晕了他……④随后准备逃跑,而且我很熟悉在哪些区域是不会被监视器摄像头所拍下来的。⑤其实在证物存放室的5点15分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凶杀。
询问第一句
我问他所谓的“它”是指什么,御剑则很直接的告诉我就是指两年前的SL-9号事件,因为那天也正是对该案进行“证据转让”的日子。罪门说SL-9事件并没有结束,他不想就这样让其划上句号,当我问他为什么要去偷那些证据时,他说在当年那案结束后,只有负责该案的多田敷手上才有那些证据。而罪门说他想再多看看那起案子,他不怕别人会怎么说,因为那是属于他的案子,而那天又是他最后且唯一的机会去拿回那些证据了。不过唯一让我纳闷的是,罪门警官并不是当时该案的负责人,但为何会说那是属于他的案子……
询问第二句
当我问罪门为什么要装扮成多田敷的样子去拿证据,他说是为了不被当作成小偷,他早上的时候就偷走了多田敷刑警的ID卡,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多田敷刑警那天会忘了提交那份还未写完的报告了。罪门说他后来把ID卡还给了他,即扔在了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不过这时御剑却对他提出质疑,因为无论罪门如何乔装打扮,他都是肯定无法打开指纹锁的。在我看来如果他是因为那个被卡住的手套打开了实际并未关上的柜子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之前多田敷刑警就曾打开过此柜。
询问第三句
罪门说对于原灰警员的突然出现确实感到很意外,而且当时他也只打算在证物存放室里最多逗留5分钟的,他没想到还会有其他人会在这么短的时间段里跑进来,所以后来不得不打昏了他。
询问第四句
因为在警备室工作的时间也不短了,所以罪门他很熟悉于这里监视器摄像头的工作情况以及盲点,所以在后来准备藏那件沾有原灰的血的风衣时的动作并未被拍摄下来,但也正是因为慌乱所以才使那风衣被露了一截出来。
询问第五句
罪门说当时并未发生凶杀,但我在现场却发现了大量的血迹,他解释说那都是原灰警员所留下的,御剑则问他是不是还拿走了所打开的柜子中的证据,罪门则表示没有,他说当他打开那柜子时才发现证据已经不在了,里面空无一物,看来一定是还有其他人偷走了证据。
追加证词
我无法忘记SL-9号事件……你知道为什么吗?
指证该句,出示“SL-9号事件的资料”
我拿出当年SL-9号事件的资料告诉罪门警官说我知道为什么他无法忘记该案,因为在当年这起连环凶杀案的被害者名单中有一名叫作罪门直斗的人,我确信他们一定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人。罪门则告诉御剑说罪门直斗就是两年前也曾获得过他今天所得到的那个“检察官之王”荣誉的优秀检察官,这时御剑也记起来了在他接手SL-9号事件的检控工作之前似乎就是由一名叫罪门直斗的检察官在负责该案的,也正是其后来不幸遇害才换由御剑来接替的。而罪门直斗正是罪门恭介的弟弟,两年前正是他与哥哥,还有市之谷女士和多田敷刑警他们四人一同在调查SL-9号事件,也正是直斗意外的牺牲才为大家换来了彻底破案的机会和证据,使得真凶归案。然而罪门警官则认为SL-9号事件只是在表面上看起来结束了,他觉得自己的弟弟是不可能被真凶杀死的,他非常了解弟弟,相信没有人能在搏斗时战胜他。所以罪门警官才想继续调查和了解自己的弟弟当时到底是怎么死去的。
随后裁判长和御剑都觉得对于本案来说,警察局“凶案”当天的情况已经了解清楚了,并没有发生凶杀,那么换言之在检察院地下停车场的那起凶杀则是确定发生了,并且御剑还认为对于昨天市之谷女士的证言现在看来也没有任何问题了,所以宝月巴作为目前唯一的嫌犯是难以摆脱被确定为本案的真凶,连裁判长大人也认同这是不用再去怀疑的事实了也无须再继续审判了……
这再次让我陷入了困境,正在绝望之时小茜突然出现在了证人席上,她说对于本案自己还有科学的异议,并要求大家能给她几分钟时间来陈述。小茜说当她看到SL-9号事件的资料中凶犯的名字时确实感到过一阵恐惧,她回想起一些事后所以也能够理解罪门警官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做。另外小茜也认为罪门警官柜子上的那个血手印确实是罪门警官的,但那是无意为之并与本案已经无关了,不过现场的另一个右手的血手印即系锯刑警柜子上那个却是另一个人的,不仅是值得怀疑而且还与本案有关的,这时裁判长大人同意给我最后一个机会,要求我指出这个血手印的可疑之处。
选择第一项“我有异议”
我向他们表示在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上系锯警官的柜子前大家都疏忽了一样东西。
出示证物“逮捕君”
在平面图上并没有标注出逮捕君的位置,那个逮捕君是原灰警员在典礼结束后从警察局门口搬到证物存放室去的,所以在录象带所示的案发当时逮捕君是挡在系锯刑警的柜子前舞动的,因此当时那段时间应该是不可能接近于系锯的柜子。那就说明在逮捕君搬进去之前就已经有过了那血手印,也就是说在2月21号下午警察局的证物存放室里血案是发生过两次的,一是那录象带里所显示的原灰警员被刺伤的那次,而另一次我认为那才是多田敷刑警真正被杀的案子,发生的时间则是:
出示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
原灰警员曾两次进入证物存放室,第一次4点50分时正是搬进逮捕君的时候,那么凶案的发生时间只可能在这之前,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4点40分御剑曾经进去过,由当时现场来看血迹被擦洗过且尸体也被搬动走过,客观上来说只有10分钟时间的御剑是不可能完成的,那么真正的案发时间就应该是比这还早的ID卡为 7777777的人在4点20分进入的那次。不过随即产生的疑问就是丢失了ID卡的多田敷刑警又是如何进去的,而且也没有之前一段时间的记录数据,当裁判长要求御剑去核对7777777这个ID所属者时他表示无权去查证,因为这个号码都属于一些行政高官使用的。一提到行政高官时罪门警官就来劲了,并和御剑争执起了当年SL-9号事件的一些事情,随后他表示又有问题要问宝月巴大人那就是当年的SL-9号事件中他们到底有没有伪造过证据,同样也是在一片来回争执中巴大人也承认当时为了达到让犯人伏法这个目的而不得不用了些非常手段,也就是“制造”出的证据,顿时全庭一片愕然,因为又牵涉进更多关于SL-9号事件的情况,法庭再次陷入混乱而不得不中断……
2月24日 下午2点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因为已涉及到很多关于SL-9号事件的部分,所以小茜主动告诉我一些当初并未对我讲过的事。而当年那起恐怖的连环杀人案的真凶最后一次要杀的目标则正是小茜,但是那晚罪门直斗检察官为了救她却牺牲掉了自己的生命,小茜也就因此成为了当时该案的证人。
交谈
话题一 SL-9号事件
小茜说两年前的那晚在姐姐的办公室里等她准备一起去吃晚饭,没想到突然SL-9号连环杀人案的真凶青影冲了进来,危机时刻罪门直斗检察官突然出现来救她,就在保护并推开她的同时,凶犯的刀也落在了直斗的身上,随着那一瞬的闪电袭过,小茜称自己永远也忘不了那最后的情景。
追加“难忘的情景”的话题
话题二 案发后的事
案发后被吓坏的小茜对于很多事都想不起了,但作为目击证人又必须出庭作证,因此她姐姐才不得不“制造”了一些证据让御剑来控告凶犯,但是御剑是并不知道其中有伪证的,不过关于他的那些留言却从此传开了,并且从这案子之后姐姐宝月巴也冷酷无情地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话题三 难忘的情景
小茜说最难忘的还是自己被推开后凶犯举刀刺向直斗检察官的那一瞬,随后就晕了过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之后14岁的她上庭作证却什么也想不起来说不出一句话。也正是那之后她才立志要成为一名科学搜查官,用科学的真理来作证。
追加“一些困惑的事”的话题
话题四 一些困惑的事
还有一些让我感到困惑的事不得不问小茜,比如当她在检察院的办公室里时,如此一个重犯杀手是怎么跑到那里去的,又怎么那么巧直斗检察官就赶到现场了。小茜说自己对此也不清楚,只知道那天警局正好逮捕到了凶犯并准备提审,不过却在审讯过程中逃了出来。而且还提到两年前姐姐宝月巴其实还只是一名刑警,不过正是在这个案子后她就升职被调到了检察院并担当起了主席检察官。
我没有想到宝月巴大人以前居然还是个刑警,看来有必要再与她进行会面交谈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4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今天的审判
越来越多的关系被牵涉进本案,被盗的证据以及警察局发生的另一次目前尚未得知的凶杀让这次的案子变得越来越复杂,尽管小茜不停给姐姐打气,但巴大人并不领情的认为一切都是徒劳的,她说早在两年前自己就已经出卖了灵魂。
追加“两年前的搜查”的话题
话题二 刑警·宝月巴
她两年前的确是警察局的刑警,当初选择作刑警的目的就是为了积累更多搜查方面的经验,这样在将来就可以将其用于法庭之上。在那个时候的SL-9号事件中她和严徒被称为是最佳的搭档,该案结束后严徒升职成为了警察局长,他随即就为宝月巴办理了转职到检察院的工作。
追加“两年前的搜查”的话题
话题三 两年前的搜查
两年前她和严徒被授命于搜查SL-9号事件,那时他们还直接领导着一个最佳的刑警团队,包括有多田敷道夫、罪门恭介和市之谷响华,而且那也是罪门恭介第一次与他的弟弟罪门直斗配合,但直斗却在那次他们对凶犯进行审讯时为了保护小茜而被杀,宝月巴还说自己是当时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
追加“第一发现者”的话题
话题四 第一发现者
巴大人说那天她正在资料室整理档案,正好也是严徒刑警和直斗检察官提审凶犯的日子,不过就在审问到最后的环节时,凶犯突然逃跑掉了直奔隔壁她的办公室,直斗立即追了过去,因为小茜就在里面。当巴返回自己的办公室时却发现凶犯、直斗和小茜三个人倒在一堆,随后她救起了小茜并逮捕了凶犯。也正是因此,宝月巴通过本案而获得了转职和升职的机会。
移动到警察局入口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交谈
话题一 两年前的审判
尽管当时确定那把弹簧刀就是凶器,但事后通过被害的解尸报告发现伤口并不与凶犯的这把刀相匹配,所以说那把刀极有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凶器。
追加“事件的痕迹”的话题
话题二 罪门直斗检察官
罪门警官说那是他第一次与自己的弟弟合作,他也一直认为自己的弟弟是最优秀的检察官之一,也获得过象征最高荣誉的“检察官之王”的奖赏,而那时直斗27岁。
话题三 事件的痕迹
正因为那把弹簧刀可能并不是当年的凶器,所以罪门警官才觉得SL-9号事件所隐藏的侧面并没有结束,而且这与严徒和巴有着一定的关系。
追加“严徒与巴”的话题
话题四 严徒与巴
严徒局长和巴大人他们在该案后都获得了升职,但宝月巴在成为主席检察官后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至于是发生什么事让她变化如此大时,他则不作多言了。最后他还说其实自己并不把御剑当作是敌人,因为他只是个用假证据的人,罪门恨的是给御剑假证据的人,而那个人则正是严徒。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后再到警察局长室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长室
这豪华的警察局长室也正是两年前的案发现场,在远端墙壁上看到一张严徒、直斗和宝巴三人当年的合照,严徒局长说那正是直斗获得“检察官之王”时纪念,随后他放了一张纸在桌子上并说自己马上还有个会要开就把我们打发走了。
两年前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刑事科
刚才严徒局长并不愿意让我们调查警察局长室,那说明其中必有隐情,现在得到其他地方找找进入到警察局长室办法。来到刑事科,系锯刑警没有被通知去开会,另外据他说现在检察院和警察局上下都对御剑相当不满。
交谈
话题一 御剑的危机
因为御剑的天才和年轻,所以他招致嫉妒,再加上那些流言的缠身,御剑了空前的危机,而现在相信的他的人似乎也只有系锯刑警了。
话题二 SL-9号事件
系锯刑警也专门查阅了一些当年SL-9号事件,但他也只知道直斗检察官是为了保护一名小女孩而牺牲的并为大家赢得了关键证据,但系锯觉得当年的凶器似乎有点问题。
追加“青影的罪行”的话题
话题三 青影的罪行
系锯告诉我们SL-9号事件中的凶犯青影当年42岁,是一位富有的商人,在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后他几乎变了一个人,像野兽似的开始乱杀人,但他犯案的手段相当高明,任何的证人也都会被他杀掉,几乎让人找不到任何证据,直到他最后一次杀死直斗,才被目击者指证,很幸运的是那个证人居然没有被杀。
向系锯出示“弹簧刀”
在当时SL-9号事件解决后,这把破损的凶器就一直被锁了起来,直到多田敷刑警被杀的那天才突然出现,而且还是在御剑的车里发现的,这时系锯又想起更多关于这把刀的事。
追加“凶器”的话题
话题四 凶器
那把弹簧刀凶器之所以破损是因为其尖端刺进了直斗的胸部并留在伤口深处
罪门直斗的解剖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弹簧刀被更新
随后提到局长室,因为那是两年前的案发现场,所以我们想要进去调查,问系锯刑警有没有办法,他说那里用普通刑警们的ID卡是进不去,不过他到是可以进去,但是警员们未经许可就进去的话是会被开除的,他不想因为我们而冒这个险。
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4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交谈
话题一 “捏造”的事实
御剑承认自己两年前使用了“错误”的证据,因为检察院和警察局是同一战线的,要是破坏了这个联手的关系,那么就无法将真凶绳之以法,因此检察院就必须要配合警察局的工作,就算是捏造的事实也不得不去接受,因此他们所犯的错就等同是御剑他的错,因此他后来才会一直陷入流言之中。
话题二 关于明天的审判
因为明天是最后一天的审判,时间上已经来不及更换检察官,所以御剑明天还将作为我的对手出现在法庭上,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在开庭前感到过紧张的人。当年的SL-9号事件因为直斗的突然被害他才临时接任的,对于之前的搜查情况并不了解,因此也顾不上证据的真伪了。
话题三 关于案发当日
那天因为有颁奖典礼,御剑上午整理完要转让的证据名单工作后就前去警察局了,本来那天是没有打算再回到检察院的,但严徒局长突然要他回去拿那件一年半前就已经结案的AI-16号事件的证据——改刀。
向御剑出示“两年前的照片”
我们注意到照片上的“检察官之王”奖杯和御剑所得的这个略有些不同,他说在这奖杯背后还有一个故事,而且这奖杯还是建立于“矛盾”之上的。
追加“奖杯的由来”的话题
话题四 奖杯的由来
御剑说这个奖杯还与中国古代“自相矛盾”的那个典故有关,在中文中,“矛盾”是由两个各有含义字构成,即用于攻击“矛”和防守“盾”。而 “检察官之王”就借鉴于自相矛盾,所以看上去才是个被击碎的盾和破损的矛。但是御剑的奖杯上则只有一个被击碎的盾……,至于原因,他说我们最好去问严徒局长。
检察院奖杯被更新
调查
调查御剑办公桌下扔的废纸
这居然是一封辞职信,御剑说他已经感觉很累了,对他来说某些东西已经死了,而且他还不能原谅自己曾经做错过的某些事,这错误同样也得不到他人的宽恕。
御剑的辞职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4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交谈
话题一 两年前的搜查
市之谷女士说罪门两兄弟的感情非常好,但直斗不幸被害后,异常难过的恭介一下子就变了一个人,而这个样子的恭介也让宝月巴感到绝望。
追加“传说的一对”的话题
话题二 在结案之后
她说虽然青影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但是在法庭上他们却看到一些并非是自己搜查出来的证物,反之另一些证物却被机密地藏了起来,而且该案后他们几人中除了多田敷外其余的全都被无缘由地离职了。
追加“被操纵”的话题
话题三 传说的一对
巴和严徒当时在工作上是极好的一对搭档,严徒身上还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此外他在工作上的能力也是出类拔萃的,尤其是拥有能制造出让人“难以置信的证据”的能力,不仅是无人能与之对抗,而且很多人也希望能接近他,比如巴那样。说到巴与恭介的关系,自从直斗遇害后,巴也很痛苦,就像失去了自己的亲人一样,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她,恭介也不会受到那么大的打击,所以市之谷女士表示自己是永远都无法原谅宝月巴的。
话题四 被操纵
在严徒局长的强大权势帮助下,巴得以转职并升任主席检察官,严徒也正是因为SL-9号事件才得以统领大权,他能够控制一切,但惟独检察院例外,之所以设法把巴送往检察院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扩大他的权势。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刑事科
局长室是SL-9号事件最后的犯罪地点,也是目前唯一能找到新线索的地方,无论如何还是要去刑事科找到系锯让他帮忙。
向系锯出示“御剑的辞职信”
当看到这封辞职信后,系锯惊恐不已,他知道御剑要辞职也是因为被检察院和警察局高层们的排挤和逼迫所致。系锯也再次流露出对御剑的感激,说尽管外表看起来他很冷酷无情甚至刻薄,但他实际上是真心关心和信任他们这些刑警们的,但是他们却辜负了御剑。这时系锯突然说要改变自己的主意,只有弄清楚了SL-9号事件的真相才能还御剑以清白,于是他决定豁出去了借自己的ID卡给我们。
系锯的ID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警察局长室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长室
前往被称为警察局禁地的局长办公室,没想到系锯刑警因为不放心我们而悄悄也跟着进来了。
交谈
话题一 局长办公室
自从两年前的SL-9号事件发生以及升任局长后,严徒再也不许任何人随便进入到这局长办公室里来,系锯的ID卡虽然可以自由出入这里,但除了在这里举行过的新年派对之外他也几乎很少来。
话题二 严徒局长
提到这,系锯吞吞吐吐的想说什么却老是欲言又止,终于他还是说了,他问我们难道就不怀疑严徒局长也许就是真凶呢,我表面不语,其实从心底来说,我相信他就是我们最后锁定的目标了。
调查
调查局长的办公桌
发现一张纸,正是我们之前在这里时临走前严徒放在桌子上那张,这是一张证据清单,上面写着……“SL-9号事件”!再切换到3D状态看那张纸的背后,居然画着一张某人高举瓶子砸人的草图。
证据清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调查靠近右方墙角的保险柜
选择“输入密码”(数字を入力する)
输入“7777777”
之前ID卡的使用记录上那个未知人士的ID编号给我带来了灵感,所以就输入了七个7,没想到果然还成功了
调查被打开后的的保险柜
在里面发现了两样东西,其一是一张有着掌印的皮质布,另一样则是有点像我们所缺的“放不稳的瓶子”的那一块碎片。
向系锯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选择第一项“组合碎片”(カケラを組み立てる)
组合成功,看来这起案子果然和严徒局长脱不了干系了,而且他也藏匿了SL-9号事件的证据,而且这瓶子上还有一些暗红色的血迹,有血迹的这部分正是严徒的保险柜里所藏的部分。
放不稳的瓶子被更新
向系锯出示“指纹检验用具”进行指纹检验——选择检验中指——对照人物“宝月茜”
对于这个结果我惊讶万分,但我现在又不能说出来,更不敢告诉小茜,只是对他们说或许因为这块布太过于陈旧暂时难以辨认了。
皮质布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这当我打算把ID卡还给系锯刑警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出现了,并说“他已经不需要再用那张卡了”,回头一看,啊,居然是严徒回来了,他在开会的时候从窗子上就看到系锯在往这边跑,所以就赶回来了。他愤怒地赶走了系锯,然后笑里藏刀的请我离开,并要求小茜单独留下来他有话要单独说……
2月24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我单独来到拘留所,宝月巴大人也已经知道严徒要单独找小茜问话的事了,她打算告诉我她所知道的一切,包括一些非常重要的事。
交谈
话题一 隐瞒的理由
宝月巴大人问我是不是觉得在这次的庭审中她表现得很消极是为了保护某人,我说我并不这样认为,反而觉得应该是受到了某人的威胁,她则问我知不知道那人是谁。
选择“严徒海慈”
追加“严徒海慈”的话题
话题二 严徒海慈(交谈两次)
两年前他们是非常好的工作搭档,她很尊敬作为刑警的严徒。我问为什么严徒要隐瞒他的罪行,以致于她和御剑都被受到牵连而接受委员会进行的关于伪造证据的调查,并且御剑至今都还不知道当年那些伪造的证据背后的真相,不过宝月巴大人却要我向她出示能够证明严徒伪造过证据的证物。
出示证物“皮质布”和“放不稳的瓶子”
严徒是唯一知道这两个关于SL-9号事件证据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两样证据宝月巴才不得不听从他的命令,甚至哪怕是违背良心谴责的事也都不得不去遵从。而三天前,她别无选择地“配合”了严徒的命令。
追加“命令”的话题
话题三 命令
她告诉我那天所接到的命令是“我需要你帮我处理一下多田敷的尸体,到时候你可以在御剑小车的后仓中找到。”其实多田敷并非她所杀,那天当她打开后车仓看到尸体时,发现有把刀插在多田敷的身上,而那刀就是当年SL-9号事件中青影所用的弹簧刀,她并不想让这把刀留在现场,于是拔了下来而顺手将御剑车里的小刀插了上去,但是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左手,鞋子上也还沾上了血。
追加“青影的刀”的话题
话题四 青影的刀
我问为什么要把青影的那把刀藏起来,她说两年前的案子他们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才了结,所以不想因为这把刀再将那案子重提起来。当时就把刀包裹在自己的围巾里并塞进了汽车的消音器中,并打电话给小茜告诉了她这里发生的事并让其来帮她藏好那把刀。在接到严徒的命令之前她还给罪门警官打过电话,因为罪门是这个世界上她唯一能信任的人,所以她需要他的帮助来掩盖住SL-9号事件。不过她失算了,罪门是打算要让这案子重新被提起的人……
待续
第四日
2月25日 上午9点47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今天我独自一人来到法院,巴大人没有出现,也不知道小茜的情况如何了,这时却是御剑来到我面前,他听说我今天将要指证出ID编号为7777777的人,所以就来劝告我这样的ID属于官方的上层人士,是拥有足够的权力去控制任何事的人……
2月25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在正式开庭前,严徒出现,并得意告诉大家本案的被告人有一个请求,于是宝月巴站到席前向裁判长请求立即下达本案的判决,承认是自己杀死了多田敷并要求立即解除我的辩护……,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糟糕情况,尽管裁判长大人对此也感到纳闷,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个请求并准备宣布判决。就在这时御剑居然站出来表示反对,他说一切都应该按照程序来办,并且目前还没有确定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同时他还特意地对着严徒说是有人打算来捏造另一个事实来掩盖自己曾犯下的错误,所以他要求裁判长让他传唤第一位证人宝月茜,并要求证人对两年前SL-9号事件所发生的情况进行作证。
证言一 两年前的事件
证人:宝月茜
①那天我在姐姐的办公室里等她。②一个男人突然跑了进来并挟持了我。③是罪门直斗检察官救了我。④我永远都忘不了我看到的那情形。⑤那个男人高举着手上的刀并刺向了直斗检察官……
询问第四句
小茜说当直斗冲向凶犯青影的时候,正好一道闪电袭过,正好那天还下着暴雨,所以那情形就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她把这些告诉了负责调查该案的多田敷刑警。
选择第一项“询问详情”(もっと詳しく聞く)
小茜说当时她很难用言语来描述看到的情形,所以只好用画的方式表达出来。
选择第一项“追问关于画的情况”(“絵”のことを追求)
当我想要小茜具体描述那画的情况时,御剑却说他们当时的证据清单里并没有包括与画相关的东西,而裁判长也要求小茜修改证词。
证词修正为:
我画出了当时的情形……不过那画似乎被遗失了
指证该句,出示“证据清单”
尽管御剑坚持当时自己没有经手过这样的一个证据,但并不意味着其就不存在了,我让他们把这张当年SL-9号事件的证据清单翻过来看,那正是当时小茜画过的那幅画。对比当年御剑的那份清单,发现有很多的证据都不相同,而且很明显御剑的那份并不完全,证据数量还不到这上面的一半,而把两份清单拼凑起来一看,却是一幅完整的画。
证据清单被更新
证言二 关于小茜的画
①这是我两年前所画的画。②是我在明亮的闪电下所看到的投射过来的影子。③在那之后我就晕了过去。④这画上绝对是我所看到的情形。
指证第四句,出示“罪门直斗的解剖记录”
指出画上凶手手中所举的刀
因为看上去在刺杀前像是已经折断尖端的刀,而实际的验尸报告中刀尖是留在了伤口深处,并且只有一处刀伤,所以这里明显出现不符,所以在我看来,这刀和刺进直斗身体中的刀尖都属于伪造出来的证据。
选择第二项“另一把折断的刀”(折れたナイフは他にあった)
如果小茜没有记错,并且只刺杀了一次的话,那么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凶器还可能是另一把折断过的刀,因此裁判长要求我出示所谓真正的凶器。
出示“两年前的照片”
真正的凶器正是照片中直斗手里那座“检察官之王”奖杯上的折断“矛”,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御剑所获得的奖杯上只有盾而没有矛的原因了,而且作为没有配枪的检察官,这矛应该上直斗在危机时刻防身唯一所能用的武器了,不过御剑表示出了异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举刀的那人就应该是罪门直斗了。
证言三 小茜的回忆
①当我看到那人举起刀时。②我感到非常惊恐,于是就冲向他们。③我……推了手中拿刀的那人。④但就在这时另一道闪电袭来,我看见了……逮捕君。⑤他并没有在房间里,但我肯定我看见了他的影子。
询问第五句
小茜说看到的是逮捕君的影子,不过御剑却反对说在两年前还并不存在逮捕君,一定是当时她记错了,但我表示我也许知道这所谓逮捕君的正体。
选择第一项“也许我知道这个”(ココロ当たりがある)
因为小茜看到的只是影子,所以我认为那应该是某些与逮捕君外形略有些相似的东西。
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调整角度使其成为看起来像逮捕君头部的样子
因为这个瓶子看起来像逮捕君,那么关于当时的情形将改变很多事,包括犯罪现场、凶器和真凶。可选择“現場が変わる”、“凶器が変わる”和“犯人が変わる”中的任意一项。
从窗子的位置以及根据合照上这个瓶子所放置的位置可以判断直斗与青影的搏斗并不是发生在宝月巴的办公室而是发生在严徒的办公室那侧,靠近窗子的地方正好有一副手持利刃的盔甲,因为举刀在上的那人正是如御剑所说的手持断矛的直斗,小茜刚才在证词中也提到自己推了那人,也就是说被推开的直斗不慎撞在了那盔甲的刀口上,那么导致直斗死亡的真凶应该是……,另外根据验尸报告直斗当时也并未立即死去,而是用另一种方式留下了表示真凶的证据……
选择第一项“有留下的证据”(証拠品に残っている)
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直斗检察官是因为失血过多在约10分钟后才死去,所以他用仅存的力气在这个瓶子上以血印写下了真凶的名字。
在下屏连接血印拼写出真凶名字,日版写“茜”,英文版写“EMA”
这时严徒幸灾乐祸地跑出来,他说御剑帮着我搞清楚了当年直斗的真正死因实际上牵连了御剑他自己,因为御剑是当时的检察官,使青影伏法的正是其最后一次 “杀害”直斗时的“证据”,不过现在确定了当年的“真凶”是小茜,那也就说御剑是使用了伪证让一个在法律上来讲“无罪”的青影成为了死囚,这是极其重大的失误……,接着法庭内又是一片混乱,裁判长不得不宣告暂时休庭。
2月25日 中午12点06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休庭时我向御剑表达了歉意,刚才因为我而给他制造了新的麻烦,还好他并不怪我。这时系锯刑警也来了,是宝月巴大人让他送一本《证据法》的书给我并转告我如果想赢下这场审判那么就得利用上这本书。
《证据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5日 中午12点52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因为法庭上的旁听席都对御剑开始议论纷纷了,他为了避嫌于是就让裁判长同意由我来传唤今天的第二位证人,而且该人还必须是我所认为的真凶。
选择“严徒海慈”
证言一 SL-9号事件
证人:严徒海慈
①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样,直斗和我那天正在审讯嫌犯。②长话短说,因为我们的疏忽才造成了那个意外。③当我走进我的办公室时,看到巴正在那里。④似乎她已经“处理”好犯罪现场了。⑤正如你们所知道的,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去“捏造”的。
指证第五句,出示“证据清单”或“放不稳的瓶子”
我拿出证据清单,表示这足以说明他的“捏造”行为,特别是那个我们在他办公室保险柜中找到的瓶子碎片,但是严徒质疑我这证据的合法性。
证言二 证据和捏造
① 我们来看看,这是什么?一块瓶子碎片……和一张清单?②就我所了解的,是你是在我的办公室里找到的。③不管怎样,你都证明不了这些证据是在“什么时候”发现的吧。④如果这些是在青影死后才找到的话,恐怕是没有价值。⑤所以我就更没有理由去捏造什么了。⑥制造现场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
询问最后一句
证词修正为:
如果对我来说是无意义的话我不会去成为某人的“共犯”的。
询问该句,选择第二项“指出共犯”(“だれか”を指摘する)
严徒为了满足个人的某些野望,则是完全需要一位助手的:
选择“宝月巴”
在小茜误杀直斗后,作为姐姐的巴当然要尽力保护她,知道这一情况的严徒就更能利用这一点来满足自己的个人利益了,在当时的SL-9号事件解决后,宝月巴在严徒的运作下调到了检察院升任主席检察官,这样他就可以像控制傀儡那样命令巴去做任何事,而巴大人之所以会屈从于严徒的使唤这都是为了掩盖小茜当年所误犯的事。不仅如此,后来还是他杀掉了多田敷刑警而让宝月巴去替他处理后面的事,当然裁判长要求我出示证据来证明像严徒这样的高官涉嫌谋杀的事。
出示“ID卡的使用记录”
我指出那个7777777的号码就正是严徒的ID卡编号,而在当时他还是与多田敷一起进入证物存放室的,所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只留下了一条记录,不过严徒却狡辩自己那天并没见过多田敷。
出示“多田敷刑警遗失的报告”
由于罪门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所以他在当天还写了份遗失报告准备递交给严徒的,因为“证据转让”需要进入证物存放室,所以才需要写这样一份报告,但后来却并没有递交,因此二人是一同前去的。在杀害多田敷后他通知巴到检察院的地下停车场去处理尸体,至于尸体为什么能运到检察院去,这是因为:
出示“改刀”
这是因为严徒让原本不打算回检察院的御剑回去帮他拿这个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改刀,因此就正好将尸体藏于御剑的车中送走。对此严徒当然并不承认,裁判长也要求我出示证据来证明是他杀了多田敷并且还通知宝月巴来处理尸体的事。
选择第二项“暂时没有证据”(証拠はまだ、ない)
因为没有证据来指证严徒,而法院也无权强留他作证,只得暂时让他扬长而去。裁判长和御剑要求我传唤下一位我认为了解事件真相的人。
选择“宝月巴”
随后裁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再进行最后的审判,而就在这时严徒又冲了进来,带着威胁的口吻告诉宝月巴,要是她说了什么所谓真相的话,那么她的妹妹就将以杀害罪门直斗的名义被逮捕。
2月25日 下午2点04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休息时我不得不向御剑表示感谢,因为这一直以来的审判我们并不是在相互战斗,而是并肩努力地去还原真相。这时系锯又出现了,他已经被严徒解职了。最让人高兴的还是小茜也回来了,她也并不怪我找出了事件的真相,相反的是感到欣慰……
2月25日 下午2点21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证言一 严徒局长和“捏造”
证人:宝月巴
①我与严徒共事多年了……②我们之间没有所谓“威胁”的说法。③两年前全都是我一个人在捏造证据。④当我发现直斗检察官的尸体后,是我重新去制造了现场⑤我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尽早逮捕青影,而并不是为了小茜去做什么。
询问第四句
宝月巴说她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并看到那个断矛插在直斗的尸体上,我当即表示异议,因为他是意外被身后盔甲上的利刃所刺死的,但巴坚持否认,我明白她是为了保护小茜才这样说,不过御剑则问她如何解释青影的那把弹簧刀:
证词修正为:
我折断青影的弹簧刀尖并将其放进直斗尸体的伤口内。
询问该句
选择“为什么要搬动尸体”(死体を動かした理由は)
证词修正为:
因为那个被打碎的瓶子可能会破坏我制造现场的计划。
指证该句,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她的这句证词有个很大的矛盾,那就是她忘了直斗检察官临时前曾在瓶子碎片上留下过血迹。
证言二 瓶子上的血字
①我立刻就注意到了瓶子上的血迹。②但是房间里实在是太黑了,我没有时间去检查。③为了保险,我擦去了血迹。④因为碎片都很大,所以我能确定把它们都处理了。⑤我唯一需要去考虑的就是在他们发现之前把碎片都擦干净。
指证第四句,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她并不知道我们在局长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找到的最后一块碎片,特别是上面还留有小茜名字的血迹,这就说明她并非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实际上严徒要比她早到,而巴却以为是自己的妹妹误杀了直斗,而这就正中了严徒的下怀,是他用取走的最大的那块写有小茜名字的碎片来作为日后控制宝月巴成为傀儡所要挟的工具。
证言三 真正所见到的情况
① 当我到那的时候,看到直斗的身体被盔甲上的利刃所刺穿住。②青影和小茜都毫无意识地躺在那血泊旁。③当我看到现场的景象,我觉得可能是小茜做的……④那就是我为什么要去毁掉所有与她杀人相关的证据。⑤幸好有严徒帮我一起把直斗的尸体从盔甲旁搬到……⑥如果那样制造现场的话,那么小茜就将是无罪的。
巴大人说早上曾经给过我一张照片,但我真的没有什么印象,只好查阅法庭记录。选择《证据法》,进入到3D调查状态,打开书,发现夹在里面的一张照片。
巴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很显然直斗衣服上胸前缺的那块布上的掌印就是推了他一掌让他致死的真凶的,也就是我之前在严徒的保险柜中找到的那块皮质布,上面的指纹是……
就在这时严徒突然又闯了回来,他说对于直斗的死还有决定性的证据,不过那个证据并不在他身上,而是在某人身上,并且还让裁判长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到底要不要出示那个确定是间接杀死直斗的真凶的证据呢:
选择第二项“没有证据可出示”(証拠品の提示はできない)
显然严徒不会对我的这个回答善罢甘休,他说明明是我拿了他保险柜中的那个证据,他指出巴的照片上直斗胸前缺的那块衣料,称正是那块被剪下来的布……
说到这里,最惊讶的还是莫过于裁判长,因为刚才严徒那句话的意思也就很明显的表示他藏匿了证据!顿时全场一片哗然。
为了逼我交出那块皮质布,严徒决定告诉大家真相:他承认自己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很显然当时的情况能让他找到机会将来控制巴,随后是他指使巴来如何制造出新的现场,当然在巴到现场之前他就藏了两样证据在自己的保险柜里。
选择第一项“出示证据”( 証拠品を提示する)
在严徒的逼迫下,不得已只有出示证据了,这所谓“决定性”的证据是:
出示“皮质布”
严徒说这块布是他到现场后从尸体上剪下来的,接着又逼我说出布上的指纹是谁的:
选择“宝月茜”
虽然这是严徒最想看到的情形,但是我已经发现了这块布上的矛盾了,而且还知道了真正的凶手:
出示“巴的照片”
很明显照片上直斗因为肺被刺穿而吐了大量的血出来,其胸前的整个皮背心和里面的衬衣都被血浸满了,尽管的确是小茜推了直斗一把,但还不足以致死,而且小茜所推的那块布却没有任何的血迹沾在上面,显然不符合常理,这也说明直斗检察官并没有被盔甲所刺死。是有人将直斗杀死并刺穿在盔甲上,然后制造出现场让巴以为是小茜所为,以及在瓶子上用死者的血伪造血迹,再将瓶子打碎,而那个人就正是“严徒海慈”!
就在我以为一切就将结束之时,豹变后还未死心的严徒突然说我的那块“皮质布”的证据不合法,理由是在他第一次要求我拿出那块布时我回答的是没有证据。
选择第二项“该证据并不是不合法的”(証拠品は、違法ではない)
出示“《证据法》”
至此,严徒也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包括后来杀掉多田敷道夫。
2月25日 下午5点03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终于结束了,宝月巴大人被控谋杀罪名不成立,但其曾作为严徒的共犯依然会被拘捕,不过已经复职的系锯刑警还是网开一面地带她来与小茜见面,小茜对姐姐两年来的误会也终于消除,两姐妹深情地相拥。这时御剑也闷闷不乐地出现了,因为SL-9号事件,他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了,也无法原谅自己,巴大人则不停地劝慰他,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单的,还有我成步堂这样一位他的好搭档:出示“证据清单”,这清单就是最好的证明,正是他的那一半和我的另一半才凑完整了小茜的那幅画。不过御剑还是决定了要离开,宝月巴大人也到了该回拘留所的时候了,临走前送给妹妹一本《科学搜查》的书,而小茜则将前往欧洲留学。正是这次审判后这对姐妹给我带来了信心,使我重新振作了起来,那么我也应该去重新发现自己新的旅程了。
(全剧终)